湖南两部门联合发出养殖环保倡议:严守选址手续红线,推动畜牧业绿色转型

作为畜牧业大省,湖南畜禽产业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撑,广大养殖场户保障食品供应、带动乡村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产业规模扩大,养殖污染问题逐渐突出,成为影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制约。问题主要于,部分养殖场在扩张过程中对环保要求落实不到位。一些养殖场选址不合理,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或喀斯特地貌区,存在粪污渗漏隐患;有的场户手续不完善,缺少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还有个别场户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污水直排、粪便露天堆放,导致环境污染和异味扰民。这些问题不仅损害农村生态,也对地下水安全和群众生活造成影响。为此,湖南省两部门联合发布倡议,提出从源头到末端规范养殖行为。在选址环节,要求养殖场征求居民和村委会意见,并向主管部门核实选址合规性,严禁在法定禁养区建设;对喀斯特地貌区从严把关,防范地下溶洞塌陷等地质风险。在手续办理上,大型养殖场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批复,其他规模养殖场应按规定登记备案;自2025年9月1日起全国实施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登记备案制度,也将湖南全面推行。设施配套是污染防治的核心。倡议明确,养殖场应按规模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贮存设施,满足防雨、防渗、防溢流“三防”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场所需实现生活区、生产区与粪污处理区有效隔离。在废弃物处理上,严禁未经处理的粪污直排,禁止露天堆肥,病死畜禽须按规定开展无害化处理。针对臭气问题,倡议要求及时收集和转运粪污,避免长期堆积,并从饲料管理、圈舍环保、清粪方式等环节综合减臭,确保处理后的臭气浓度达到国家标准。粪肥还田是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方式,但必须科学规范。倡议提出,还田前须完成无害化处理,消纳地面积不得小于配套面积;不得在雨前、陡坡或土壤过湿条件下还田;严禁利用溶洞、天坑等地质结构非法偷排。同时,鼓励建设田间贮存池和还田管网,推广喷施、浇施、滴灌等更精准的施用方式。为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倡议要求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并建立台账,第三方机构和小规模养殖户也应建立相应记录;在粪便污水处理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加强沼气设施和贮存池安全防护,规范有限空间作业,降低安全风险。这诸多举措传递出湖南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明确信号。通过更规范、更制度化的管理,既有助于守住生态底线,也能提升行业竞争力,推动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协同提升。

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同步推进的背景下,湖南此次倡议既聚焦养殖业转型升级,也指向绿色发展路径的落地落实。只有让栏舍管理与山水环境相互兼容,产业发展才能更稳、更长久;这场绿色变革的意义,也在于以更清晰的标准重新界定现代畜牧业的发展边界与文明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