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曝光四起重大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涉案金额超3亿元 多名主犯获刑

问题:出口退税政策是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制度安排。

但个别不法分子将退税环节作为牟利目标,通过虚构交易链条、伪造单证、套取发票等方式,骗取国家税款,扰乱市场秩序。

此次公布的4起案件覆盖供应链服务、家具、商贸、生物工程等领域,作案手段呈现链条化、隐蔽化、跨区域化特点,既有“买单配票”式的单证拼接,也有“地下钱庄虚假结汇”式的资金掩饰,反映出骗税行为与虚开发票、走账洗钱等违法活动相互交织的风险。

原因:一是逐利驱动下的“空转贸易”诱因。

一些企业缺乏真实货源或实际出口能力,却希望通过退税获取现金流,转而组织虚假购销、拼接报关单和发票,实现“无货退税”“少货多报”。

二是发票、报关、结汇等关键环节被不法中介利用。

案件中既出现购买他人报关单信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出现虚开农产品发票、购买使用假发票等情形,显示不法网络在票据、单证、资金链条上分工明确。

三是部分企业合规意识薄弱,内部控制失灵。

以实际控制人主导、多人参与的模式较为突出,企业在合同、物流、财务、外汇等环节缺乏有效制衡,为长期、多次作案提供了条件。

四是跨部门信息壁垒被不法行为“钻空子”。

当交易、物流、资金、票据不能实现有效匹配时,骗税链条更易形成“外观合规”的假象,增加监管识别难度。

影响:骗取出口退税直接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侵蚀公共财政基础;更深层的危害在于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挤压守法企业生存空间,扰乱外贸市场价格与信用秩序。

尤其是“低值高报”“虚假结汇”等操作,会扭曲真实贸易数据,干扰外贸形势研判,并可能衍生洗钱、非法买卖外汇等风险,危及金融安全。

对地方而言,若骗税链条长期存在,还会损害营商环境与产业形象,增加监管成本,影响外贸高质量发展预期。

对策:从已公布案件处置看,相关部门坚持“联合打击、追赃挽损、行刑衔接、以案促治”同步推进。

在天津案中,3户企业通过虚假合同、购买报关单信息、接受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退税,被依法追缴骗取税款并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相关人员被提起公诉;黑龙江案中,7户企业以虚开农产品发票并采取“买单配票”等方式骗取退税,被追缴税款并被限制退税办理,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贵州案中,企业以虚开增值税发票、虚假购销、低值高报及地下钱庄虚假结汇等手段骗税,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重庆案中,企业虚构采购、虚开发票、伪造生产出口道具产品并通过地下钱庄虚假结汇骗税,相关人员被起诉。

上述处置体现出对骗税犯罪“罚到痛处、刑到要害”的导向,也表明对涉案企业实施退税办理限制等管理措施,意在切断其继续作案通道。

进一步看,治理骗取出口退税需要“制度+技术+协同”综合施策:其一,强化出口退税全链条核验,推动合同、报关、物流、资金、发票、外汇等数据交叉比对,提升异常识别能力;其二,突出对高风险行业、异常增量企业、频繁变更经营信息企业的精准监管,形成“画像式”风险管理;其三,加大对虚开发票、买卖单证、地下钱庄等关键黑灰产链条的打击力度,斩断中介组织和通道资源;其四,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提升案件移送、证据固定、追赃挽损效率,形成持续震慑;其五,引导企业健全内控与合规体系,把发票管理、出口单证管理、外汇收支管理纳入制度化流程,杜绝“实际控制人一言堂”式的合规空白。

前景: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关键阶段,出口退税政策的精准落地离不开严格的法治保障和高效的监管治理。

此次集中曝光4起案件,既是对违法犯罪的公开震慑,也是对市场主体的合规提示。

随着跨部门数据共享深入、风险管理模型迭代以及对黑灰产链条的持续打击,骗税行为的成本将持续上升、空间将进一步压缩。

预计下一阶段,监管将更加注重穿透式核查与源头治理,既保持对骗税“零容忍”,也更强调对守法企业的便捷服务与政策支持,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外贸税收治理格局。

四起典型案例的曝光,既是警示教育的活教材,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注脚。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筑牢税收安全防线关乎国家经济命脉。

此轮跨部门联合执法的成功实践表明,唯有坚持系统治理、源头防控,方能织就让违法者"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天罗地网,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