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这个东西可得长点心眼儿,“个人原因”可别随手就填上去。大伙离职的时候,这张纸是很重要的正式文件,好多人都不把它当回事儿。公司那边的人有时候会忽悠咱们在离职材料上写“因个人原因离职”,很多人觉得就是走个形式,看都没细看就把字签了。等到以后想申请相关待遇或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晚了,吃了大亏。 今天我就给大伙儿掰扯掰扯离职证明里头的门道,职场上的朋友可以先收藏着备用。 第一,写了“个人原因”,咱们就得把两样重要的权益给丢了。只要你在离职申请、协议或者证明上写清楚了是因为个人原因走的,按常规来讲就属于员工主动自愿辞职。一旦这么写了,下面这俩好处基本上就没门儿了: 1. 领不到经济补偿金。要是公司那边裁员了、拖欠工资、不给交社保或者乱调岗降薪的话,你本来是可以找说法要钱的。但写了个人原因就等于主动弃权了,后面再想维权可就难如登天了。 2. 拿不到失业保险金。失业金有个硬性条件,就是必须是非你本意中断工作才行。自己主动辞职肯定不符合标准,这笔钱也就甭想了。 第二,有些情况坚决不能填“个人原因”。 可不是说随便个理由都能写成“个人原因”,下面这些事儿碰到了就得实话实说: - 公司要裁员优化人员 - 公司拖欠工资不交社保 - 公司无缘无故给你调岗降薪逼你走人 这些都是公司方面的错处,跟咱们自己没关系,千万别把这锅背在自己身上。 第三,离职原因这么写才正式。 填的时候不用整那些虚头巴脑的词儿,按真情况写清楚就行。比如说: - 咱们俩商量着把合同给解除了 - 合同到期了 - 公司在裁员优化 - 公司没按时给咱们发足额的钱 - 公司没按规定给咱们缴社保 只要不是咱们心里真不想干了,千万别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 最后给大伙儿几句实在的话。 离职证明可是有法律效力的东西,可不是简单的盖个章走个过场。签字之前一定要多瞅两眼,把每句话的意思都弄明白。职场上的人情可以好聚好散,但咱们也要守住自己该得的合法权益,别稀里糊涂地吃了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