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拟追授贺娇龙记大功奖励 用生命践行乡村振兴使命的基层干部获殊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2月2日发布追授贺娇龙记大功奖励的公示,公示期为2月2日至2月6日。此决定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评议推荐、人社厅研究确定。 贺娇龙生前担任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在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和产销融合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时任昭苏县副县长的她身披红斗篷在雪原上策马扬鞭,为当地旅游项目代言的短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提升了昭苏县乃至伊犁州的文化旅游知名度,成为"新疆文旅推荐人"之一,带动了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发展。 1月11日,贺娇龙在博乐市进行农产品电商销售活动前期拍摄时发生坠马事故,头部受到严重创伤。经全力抢救无效,于1月14日不幸离世,年仅41岁。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注重贺娇龙的事迹。今年的新疆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及"用生命践行为民情怀的贺娇龙",充分肯定了她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服务人民群众中的突出贡献。 贺娇龙从县级干部到自治区级部门负责人,始终坚守在农业农村工作第一线。她积极探索农产品品牌建设新路径,创新推进产销融合发展,既运用传统行政管理手段,也善于利用网络传播方式,为新疆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作出了重要贡献。

褒扬先进是为了更好激励担当。追授贺娇龙记大功并公示,既是对其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肯定,也提示各地在发展新业态、拓展新场景时必须把安全与规范放在同等重要位置。让奋斗者更有保障、让实干者更有支撑,才能把产业振兴的道路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