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启动2026年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符合条件者可获一次性1万元补助

问题——癌症治疗负担重,低收入家庭抗风险能力弱; 宫颈癌、乳腺癌是威胁女性健康的常见恶性肿瘤,诊疗周期往往较长、费用较高。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低保边缘家庭来说,疾病支出叠加就业中断、护理等成本,容易推高返贫致贫风险。为缓解这个困难,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敦煌市同步启动本轮申报工作。 原因——政策延续与精准识别并重,聚焦“最需要帮扶的人”。 此次救助以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认定对象为基础,申报范围明确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并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设置相应条件——旨在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让有限资源优先覆盖病情较重、支付能力较弱的人群。同时通过病种、病程及时间范围(诊断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等要求,提升审核的可操作性和资金发放的规范性。 影响——一次性救助起到“托底”和“缓冲”作用。 按规定,符合条件者可获得每人一次性1万元救助,已获得救助人员不得重复申报。该标准难以覆盖全部治疗费用,但可在关键阶段提供现金支持,用于后续治疗、康复、复查以及交通、护理等支出,缓解因病致困压力。对基层治理而言,申报与审核过程也有助于更掌握困难妇女健康状况和保障缺口,促进医疗救助、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政策更好衔接。 对策——压实审核链条,确保“应救尽救、公开透明”。 根据申报安排,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可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个人申报表,提交身份证明、低收入证明、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等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村(社区)、乡镇妇联负责收集汇总并逐一审核,重点核验信息填写是否规范、签字盖章是否完整、材料是否齐备以及病种病情是否符合要求,审核合格后报送敦煌市妇联。市妇联将对申报对象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核实,并开展比对查重,汇总后按程序上报。 在材料要求上,申报人需准备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低保或特困证明材料(低保边缘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证明并经乡镇审核盖章)、病历首页及诊断证明等能体现患病程度的资料(医生签字、医院盖章)、治疗费用清单和发票报销资料、本人社保卡复印件等。敦煌市妇联提醒,申报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不得以旧病复发、项目名称不同、申报地不同等理由重复申报;申报仅为提交审核,最终救助名单以经上级部门审核确认结果为准。咨询电话:敦煌市妇联0937-8822481。 前景——以救助项目为支点,推动女性健康保障更可持续。 从长远看,降低“两癌”负担不能只依靠事后救助,还需把关口前移,强化早筛早诊和规范治疗。下一步,建议在严格执行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加强对低收入妇女健康服务的宣传动员,推动医疗机构、基层组织与民政系统信息协同,提高申报便利度与审核效率;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公益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协同发力的综合保障体系,持续降低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敦煌市“两癌”救助项目的实施,表明了对妇女健康权益的持续关注,也为困难家庭关键时刻提供了必要支持。随着救助政策与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更衔接完善,这项工作将在减轻患者家庭负担、提升健康保障水平上起到更稳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