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海关查获濒危辐纹陆龟走私案 两只活体龟重超11公斤被依法收容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往来日益频繁,深圳湾海关近日查获的一起野生动物走私案引发关注;海关人员在检查一辆未申报的入境客车时,从后备箱的编织袋中发现两只被多层包裹的活体龟类,经鉴定为国际濒危物种辐纹陆龟。这种原产于马达加斯加的龟类因其独特的星状花纹成为非法贸易目标,其野生种群数量在过去75年已减少80%。根据CITES公约附录Ⅰ规定,该物种的国际贸易被完全禁止。我国《刑法》第341条也明确规定,走私珍贵动物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查获两只陆龟看似只是口岸日常工作中的"小案",却反映出濒危物种保护面临的现实问题:只要非法需求存在,走私就会不断变换手法;守护国门安全不仅需要加强执法,更需要公众树立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观念。只有让"买不到、带不进、卖不出"成为常态——才能有效保护濒危物种——让它们回归自然栖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