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标的额达1.2亿元的诉状,最终演变为几页调解协议。自治区政协委员、内蒙古图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蒋利以这个案例为切口,介绍了该区推行的"政协+法院"纠纷化解机制的实际成效。 传统纠纷解决往往陷入"硬碰硬"的对抗模式,当事人各执一词,最终只能诉诸法律判决。这种方式虽然维护了法治权威,但往往难以实现真正和解,反而可能加剧矛盾。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6月率先联合推出"政协+法院"机制,正是对此问题的创新回应。 该机制的核心在于发挥政协委员的独特优势。政协委员来自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社会联系和行业专业知识,同时拥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度。将这些优势与法院的司法权威相结合,形成了新的纠纷化解模式。委员们以"中间人""行内人"的身份参与调解,既能帮助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也能从情理和长远利益出发,引导双方达成共识。 两年多的实践证明了这一机制的生命力。截至2025年底,全区共建立151个委员调解工作室,分布在法庭、综治中心、草原深处和田间地头。这些工作室已累计调解案件43048件,其中成功调解28060件,成功率达65%。大量纠纷在诉讼前就地化解,既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也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从具体案例看,这一机制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在呼伦贝尔牧区,法官与委员骑马深入草场,在自然和谐的环境中化解纠纷。在兴安盟,委员们将法律知识融入民族文化形式,通过弹奏四胡、演唱《民法典好来宝》等方式传播法律知识。从亿元投资大案到邻里琐事,从拖欠牧民草场费到预付式消费纠纷,这一机制都能发挥作用。 这一创新实践获得了广泛认可。该机制获评2023年度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入选"2023年度全区优秀改革案例"。这反映了内蒙古自治区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上的积极探索。"枫桥经验"强调依靠群众、化解矛盾,而"政协+法院"机制正是这一经验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 蒋利委员指出,委员调解的成功在于三个上:无偏私的立场、懂行业的专业和有情义的沟通。无偏私的立场保证了调解的公正性,懂行业的专业提高了调解的针对性,有情义的沟通增强了调解的人文性。正是这些因素的有机结合,使得纠纷化解从法条与利益的对抗转向了情理与共识的对话。 展望未来,蒋利建议内蒙古四个上下功夫:一是织密基层网络,让调解工作室覆盖更广泛的地域和人群;二是建强专业队伍,提升委员调解的专业水平;三是畅通衔接流程,确保调解与诉讼的有效衔接;四是转化治理成果,将调解成果转化为基层治理的实际效能。
从一纸亿元诉状到几页调解协议,改变的不只是解决纠纷的方式,更是基层治理理念的升级。把公平正义写进制度,也把沟通协商融入日常,让当事人既看得见规则、也感受得到温度,才能让法治建设更贴近民心。持续完善"政协+法院"机制,关键在于把好经验固化为可持续的制度供给,让矛盾纠纷化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可预期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