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苏某故意在多家餐馆的饭菜里放蟑螂,拿这个理由去敲诈店家,结果法院判了他。这事儿发生在2024年3月到4月间,短短两个月他作案五次,成功要了四次钱,一共得了1663元。之前在2024年1月,他就因为类似的事被拘留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一块儿发了一批典型案例,来管这种“职业索赔”。法院查出来苏某是故意的,不是偶然纠纷。根据规定,一年内有过这类处罚的人,“数额较大”的标准能降到普通标准的50%。苏某这次拿了1663元已经是“数额较大”,所以得判敲诈勒索罪。他最后认罪了,还退了钱,法院就给他判了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职业索赔”就是有些人假装维权,去敲诈商家。这次发布案例就是想划清法律的界限,也教商家怎么对付不合理的索赔。这个案子也说明了执法和司法是怎么配合的,咱们以后还得加强管理和监督,让这种事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