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中心员工奔丧被辞退引争议 法院判决凸显劳动者权益保障

问题:规则“合规”与处置“合理”之间的张力凸显 据媒体报道,北京一养老机构员工因兄长去世需要返乡处理丧事,向单位提出请假未获批准。家庭突发变故情况下,该员工选择先行离岗。返回工作岗位后,用人单位以其“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此事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援引的依据在字面上“有章可循”:单位内部规定的丧假范围不含兄弟姐妹,程序上又强调必须审批。但社会普遍关切在于,涉及重大亲属丧事的紧急情形,是否应被机械套入一般考勤管理逻辑,进而触发最严厉的解聘后果。 原因:制度设计偏刚性、管理思维偏风险规避,应急机制缺位 从制度层面看,部分单位将假期类型、亲属范围、审批流程规定得过于封闭,缺少“重大事件例外条款”和临时处置通道,导致遇到突发家庭变故时只能在“批或不批”之间二选一。 从管理层面看,一些用工管理将可控性置于首位,将临时请假视作影响排班、成本增加或管理风险,倾向以“一刀切”来降低决策成本。尤其在养老、护理等岗位对人手连续性要求较高,排班压力更容易放大管理者的“零例外”倾向。 从劳动关系层面看,个别单位对劳动者的家庭伦理需求缺少充分预期,把制度文本当作唯一裁量依据,忽视劳动关系不仅是契约关系,也承载基本的社会伦理期待。兄弟手足虽不必然属于法律语境中的直系亲属,但在社会情感结构和传统习俗中往往具有同等重要性,处理丧事具有明显紧迫性与不可替代性。 影响:对劳动者权益、企业形象与行业公信力形成叠加冲击 一上,简单以“擅自离岗”定性并直接解除合同,易造成劳动者重大人生事件中的二次伤害,进而激化纠纷,增加仲裁诉讼成本。另一上,企业治理若长期忽视人文关怀,容易损害组织凝聚力和员工稳定性,带来更高的流失率与招聘培训成本。 不容忽视的是,本案发生养老服务领域。该行业以照护生命、强调关怀著称,若内部管理对员工的基本情感与尊严缺乏必要体恤,外界更易产生强烈反差感,影响行业形象与社会信任。 对策:在依法管理基础上,把“公序良俗”转化为可操作的管理规则 本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认定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7000余元。裁判要旨指向一个重要边界: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不得违背社会基本伦理与善良风俗。该导向提示企业,制度建设不能仅追求形式合规,更应确保实体合理,避免以程序主义消解劳动者的正当需求。 具体而言,可从三上完善: 第一,完善假期与审批制度的“例外条款”。在婚丧嫁娶、病危急诊等重大事件中,设置紧急告知与补办手续机制,允许先离岗后完善流程,并明确证据提交与时限要求,既保留管理秩序,也给突发情形留出制度空间。 第二,优化岗位替补与应急排班。对人手紧张岗位建立AB角、临时支援池和跨岗互助机制,用组织能力对冲突发请假对运营的冲击,减少管理决策对个人的刚性挤压。 第三,强化协商与沟通规则。对紧急请假设置主管快速响应、工会或人事复核、争议处置记录等程序,形成可追溯的管理链条,避免“口头不批—员工离岗—直接开除”的对抗性路径。 前景:从“制度化管理”迈向“有温度的治理”,将成为用工竞争力的重要组成 随着劳动者权利意识提升以及依法治企要求不断强化,企业用工制度的精细化与人性化将成为合规能力的重要部分。司法实践对“公序良俗”的强调,也在推动用人单位重新审视管理权边界:企业可以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但制度的正当性不仅取决于文本是否完备,更取决于其是否在现实情境中经得起基本伦理与公平原则的检验。未来,能够在效率、秩序与关怀之间建立平衡的企业,更有望获得稳定的人才供给和长期的社会认可。

制度的价值在于规范秩序,而非消解人性。当规则的执行与基本人伦道德产生冲突时,如何抉择考验着社会的文明程度。此案的判决为企业管理划定了清晰边界:任何制度都不能成为践踏公序良俗的借口。唯有将制度的刚性与人性的温度有机结合,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保持对员工的基本尊重与关怀,企业才能真正赢得人心,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