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查获旅客违规携带黄金出境案 涉案金额近60万元

近日,北京海关所属大兴机场海关在出境航班监管中查获一起违规携带黄金制品案件。两名中国籍旅客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时,因行李箱在安检机中呈现异常高密度阴影,引起海关工作人员注意。经依法开箱查验,海关人员在两名旅客的手提行李中查获黄金制品6件,净重约603.96克。按查获当日金价估算,案值约59万元人民币。 调查发现,两名旅客存在故意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在明知黄金属于国家限制性管理出境物品的情况下,他们将黄金制品藏在随身衣物及小包内,试图蒙混过关。因未向海关申报——该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涉案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针对不少旅客关心的“黄金戒指、项链等日常饰品能否携带出入境”问题,海关部门表示:旅客超量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应如实向海关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携带。以藏匿、伪装、瞒报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限制性出口物品的,属于走私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黄金外,海关对出入境旅客携带物品也有明确要求。货币现钞属于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旅客携带外币现钞超过5000美元,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旅客携带12度以上酒精饮料,应满足总容量不超过1500毫升且最多两瓶的条件。蔬菜、水果、种子等植物产品属于禁止入境物品。 对于“旅客为何不能携带进口水果入境,而国内市场却可以买到进口水果”的疑问,海关工作人员解释:我国允许通过货物贸易渠道批量进口水果,海关对其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监管流程,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后进入市场。旅客随身携带的水果未经检验检疫,一旦带入有害生物,可能对我国农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造成风险。 为继续规范出入境秩序,北京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出行前主动了解我国及目的地国家(地区)的禁限物品规定;如携带应申报物品,务必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选择申报通道通关;如不确定是否需要申报,可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或现场咨询海关工作人员。

口岸通关既是个人跨境出行的重要环节,也关系到国家安全与市场秩序。黄金、现钞、烟酒以及植物产品等看似常见的物品,涉及金融监管、税收管理、公共卫生和生态安全等多方面要求。通关越便利,规则越需要被遵守:如实申报、合规携带,让每一次出入境更安全、更高效、更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