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如何强化内部监督、降低廉洁风险,已成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矿产纪检监察组立足企业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建立更系统、更规范的监管责任落实体系。 当前,部分国有企业仍存监管责任边界不清、制度执行不严等情况,容易引发权力运行偏差。针对这些问题,驻中国矿产纪检监察组从源头发力,推动编制《总部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清单》,覆盖党建人事、“三重一大”、招标采购等9个上74项内容,继续明确权责边界,让监管责任更清晰、过程更可追溯。 具体实施中,该组强调把监督嵌入业务全流程。一上建立“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成果清单”三位一体体系,配套制定144项常态化监管措施;另一方面紧盯铁矿石购销、物资储运等重点领域,组织排查梳理181项廉洁风险点,完善464项防控措施,并通过数智化手段强化穿透式监管,提升风险识别和防控的精准性。 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并取得实效。纪检监察组累计提出196条制度修订意见,推动形成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的运行机制。同时强化协同监督,通过37次与领导班子沟通、29次与部门负责人谈话,推动各方同向发力。反腐败协调小组在机制建设上健全,通过制定工作规则、健全线索移送办法,促进监督信息互通、成果共享。 这多项举措的推进,说明了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向系统化、专业化转型。通过厘清责任、强化过程管控、完善制度支撑,不仅有效降低廉洁风险,也为企业稳健运行提供了更扎实的制度保障。
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改进监督方式、健全制度机制、压实监管责任,推动企业反腐工作由“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这些举措说明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营造了更加清朗的环境。随着对应的制度机制持续完善并落地见效,中国矿产反腐工作将深入提升质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