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国有博物馆里的书画藏品是怎么到市场上去的问题,大家议论纷纷。五十年代的时候,大收藏家庞莱臣的后人给南京博物院捐了一百多件字画。这些东西后来被鉴定是假的,按流程划拨给了文物经营单位,最后进了市场。捐赠方的后代最近把事儿翻出来,说博物院没告诉他们鉴定结果和划拨的事,这让他们觉得名声受了损,权利也没得到保护。这事儿核心就在两方面:一是博物院管捐赠文物的鉴定和处理权力怎么说清楚;二是捐赠人和他们的后代在处理过程里知道多少情况、能参与到哪一步。捐赠方代表提意见说,博物院几十年都没跟他们沟通过鉴定结果和划拨这事,直到最近查才发现有些画已经不在馆里了。追根溯源,从历史制度来看,以前我国博物馆管藏品主要是靠部门规章。八十年代发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明确说过,要是鉴定下来不合收藏标准的文物就可以调剂处理。南京博物院就按那会儿的程序办事儿,找专家重新看了这些字画,确认它们不适合留在馆里后,报主管部门批了,就把这些画划拨到省级文物经营单位去了。这过程是符合当时的规定的,就是捐赠人知道这件事的制度有漏洞。 法律上说,现在的《民法典》没规定受赠机构必须把已经送出去的东西还给捐赠人,捐赠完成后所有权就归国家了。不过从伦理上讲还有制度上的衔接问题值得琢磨:文物捐赠是件好事儿,它的精神价值是不是该通过更透明的流程来体现尊重呢?这事不光是这一个案子的问题,它对全国文物捐赠系统的信誉也是个考验。 捐赠是博物馆扩充馆藏的重要路子,要是捐赠人的权益保障不够好,可能会让社会上愿意出力搞公益的人积极性受打击。而且文物鉴定本身有历史局限性,随着研究深入和技术进步,以前的结论可能会有争议,怎么建立起动态的复查和沟通机制成了新课题。 业内专家建议得完善一下文物捐赠全流程的管理制度:第一是要把捐赠协议的内容写清楚点,把鉴定、处置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说好;第二是建立动态跟踪机制,用数字化手段把信息公开出来让大家能查;第三是在处理那些不那么珍贵或者存疑的文物时,找个让捐赠人优先收回的商量渠道出来。 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件事了还准备成立调查组来查。估计调查会盯着以前处置程序合不合法、现在制度怎么改这两件事。现在我国的文物管理正在从“只重收藏”变成“收藏和利用并重”,这次事件说不定能推动文物捐赠管理制度更透明化。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捐赠是文明的馈赠。怎么在制度规范和人文尊重之间找到平衡点既保护国有馆藏的科学管理又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这就看文物管理体系有多智慧多贴心了。 这事儿更让人明白了完善文物捐赠全流程透明监督和沟通机制有多必要。只有让捐赠者放心、让文物传承有秩序才能团结更多社会力量一起守护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