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代表团履职纪实:以立法创新护航高质量发展 为民营经济破局探路

问题——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融资难、准入壁垒等共性问题,部分民生领域法治供给仍需完善,基层诉求与国家层面制度供给之间存对接需求。另外,广东作为经济大省,既承担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也需要在立法与监督上更好回应市场主体与群众期盼。 原因——一上,经济结构深刻调整,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制度供给需要与时俱进;另一方面,广东民营经济体量大、活力强,其发展状况对全国特点是示范意义,代表团在全国层面推动制度完善既是责任也是机遇。代表履职从“会议期间”延伸至“全年常态”,推动了更多来自一线的真实问题进入国家议程。 影响——广东代表团在全国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交多项议案建议,围绕民营经济、交通安全等领域形成持续推进的立法成果。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与实施,回应了市场主体期待,为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提供制度保障。多项建议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部分建议成为高质量办理典型案例,说明了建言精准与成效显著。通过年度集中履职和常态化调研,基层问题得到加速解决,群众参与渠道更为通畅,基层治理能力更提升。 对策——广东人大以“集中一个月、履职贯全年”为抓手开展代表行动,广泛组织五级代表深入社区、园区、企业等一线场景,收集群众意见,推动问题闭环解决。在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十五五”规划开展专题调研,围绕低空经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形成高质量报告,强化专业化建言能力。代表联组集中视察覆盖多个地市,以专题化方式对接产业升级、创新平台建设等发展需求,确保建议更具前瞻性与可操作性。 前景——随着“十五五”开局临近,广东代表团的履职路径将更加聚焦国家战略与地方实践的衔接,强调制度创新与政策落地并重。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为代表的立法实践,将推动形成更具稳定性、透明度和预期性的营商环境。未来,广东代表团有望继续在新产业规则建设、科技创新法治保障、公共服务均衡化等领域贡献制度方案,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广东代表团的履职实践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历程可以看出,地方代表团完全有能力在国家立法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关键在于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调研——提升专业能力,形成履职合力。期待更多地方代表团学习借鉴广东经验,以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贡献更多地方智慧和实践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