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深化财政系统反腐:以案促改筑牢资金监管防线

问题——财政资金运行链条长、环节多、权力集中度高,资金分配、项目审批、政策兑现等领域历来是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点。

从近期查处的个案看,一些人员在利益诱惑下突破纪法底线,暴露出少数岗位在权力约束、流程管控、交往边界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泸州市纪委监委在财政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被查处人员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介绍审查调查情况并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直指“风险点就是治理发力点”。

原因——问题背后既有个人理想信念滑坡、纪法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也有制度执行不严、内控监督偏弱、权力运行缺乏刚性约束等因素。

财政工作专业性强、政策更新快,若责任链条不清、审核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容易形成“审批一支笔”“分配一张表”等隐性权力空间。

同时,少数干部对政商交往界限把握不准,个别环节存在“人情往来替代制度流程”的倾向,为设租寻租提供可乘之机。

影响——财政资金是公共资源的重要载体,资金安全关系民生福祉、经济运行和政府公信力。

一旦在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绩效评价等环节出现“跑冒滴漏”,不仅直接损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影响政策落地,还可能扭曲市场预期,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带来系统性风险隐患。

更重要的是,个案若得不到有效治理,容易在局部形成错误示范,侵蚀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生态,影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成效。

对策——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当地坚持惩治震慑与制度约束并重、教育提醒与日常监管并行,推动财政领域从“查处一案”向“治理一域”延伸。

一是以案促改促治,压实责任链条。

泸州市纪委监委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财政系统细化“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将监控、审核、评价等嵌入资金管理全过程,通过强化内审内控的日常监督,让责任可量化、可追溯、可问责。

二是紧盯关键岗位与关键环节,强化“探头”监督。

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把财政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重点岗位、关键流程纳入日常监督重点,推动发现问题早提醒、苗头问题早纠偏、违规行为严处置。

三是贯通协同监督,形成制度化合力。

建立与财政、巡察、人大、审计等部门协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重大事项会商等制度安排,推动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衔接,增强监督的穿透力和联动性,减少“信息孤岛”和监管盲区。

四是补齐制度短板,优化权力配置。

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指导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上下游节点监督制衡机制,细化重要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把制度执行作为监督重点,治理“打折扣”“搞变通”。

在日常监督和内部监督中突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深入查摆并整改落实不到位、程序空转等问题,让制度规定从“纸面要求”转化为“硬约束”。

前景——从治理导向看,财政系统系统治理的关键在于把警示教育的“震慑”转化为规范用权的“自觉”,把个案整改的“短期见效”延伸为制度建设的“长期固本”。

随着风险排查、内控强化、协同监督常态化推进,财政资金分配和项目审批等核心环节将进一步规范透明,政策资金的精准性和绩效水平有望同步提升。

下一步,当地将持续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岗位,严肃查处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财政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

财政资金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泸州市纪委监委以案促改、系统治理的做法,体现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也为其他地区财政领域廉政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下一步,该市纪委监委表示将持续紧盯财政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坚决纠治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财政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这种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机制,必将进一步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