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中的阶段性成果。此次专项监督聚焦执法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个领域,说明了检察机关在维护法治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上的职责定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表示,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具有跨域性、隐蔽性——既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也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类问题的出现,既有个别地方和部门执法理念偏差的因素,也暴露出权力运行约束机制仍需完善。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将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依法纠治对应的突出问题。 民事检察领域,检察机关持续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并加强对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的监督。据统计,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400余件,其中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300余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000余件,有效遏制了借虚假诉讼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推动纠正执行环节中的不规范做法。典型案例显示,某企业在异地民事纠纷中胜诉后,被执行人长期拖延,胜诉权益被拖欠长达7年。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并加强与法院协同配合,最终督促恢复执行,使该企业1000余万元胜诉权益得以兑现,体现了检察监督在保障企业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 在行政检察领域,检察机关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500余件,涉案金额6.4亿余元。其中,涉企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3000余件,涉企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500余件,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多个环节,反映出行政权力运行中仍存在不规范问题。一起跨省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衔接案件具有代表性:在一宗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由于涉及多个省份的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衔接难度较大。最高检实地督办指导,依法监督撤销异地行政处罚,解除冻结资金4800万元,并推动案件跨省移交至办案地侦查机关处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法治统一、防止地方保护主义上的职能作用。 在公益诉讼检察领域,检察机关加强对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行为的监督。共立案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公益诉讼案件240余件,涉案金额7900万元,发出检察建议80余份,涉及行政主体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关系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某市卫生健康领域专项监督中,检察机关立案12件,督促卫健部门等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涉案53个项目完成整改,促进了公平竞争秩序的恢复和完善。 综合来看,检察机关通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职能协同发力,逐步形成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的立体监督格局,既提升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也为完善执法司法监督机制积累了实践经验。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在于规则清晰稳定、权力规范运行、救济渠道畅通。针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既是对突出问题的集中治理,也是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底线的再明确。只有推动执法司法始终在法定权限和程序范围内运行,才能以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以规范治理稳定社会预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