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还在发展,我永远只是小学生”

1928年5月,高铭暄先生出生在浙江玉环的一个渔港,1951年从北大法律系本科毕业,1953年又在人大刑法研究生班结业,便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刑法研究。他于1953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任教,先后担任系主任、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他还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组任召集人,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和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1979年,新中国第三部刑法典的起草工作启动,高铭暄先生作为核心成员,用数载光阴把“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原则逐一推敲出来。1997年刑法修订时,他又带领团队论证了数百条条文,让“疑罪从无”、“罪刑法定”真正写入法律。他还多次参与最高司法机关司法解释的研讨,使得无数条文变得更加精准。2019年,国家授予他“人民教育家”与“最美奋斗者”两大荣誉称号,但他依然自谦地说自己永远是个小学生。 2026年2月26日,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高铭暄先生在北京逝世,享年98岁。这位在中国刑法学界屹立了半个多世纪的泰斗,从此化作无数法科学子记忆里最温暖的光。2026年2月的北京早春尚带寒意,远不及一条突发消息带来的冷意,“刑法学界的灯塔”高铭暄先生离开了我们。高铭暄先生曾担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名誉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名誉主席,同时也是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除了教科书和论文外,高铭暄先生留给后人更多的是一种对法治的纯粹信仰——让每一部刑法都能“长牙齿”。 1997年刑法修订完成后,“疑罪从无”和“罪刑法定”原则被正式确立为法律依据。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立法进程中,高铭暄先生是一位重要的“隐形推手”。他的贡献不仅体现在推动立法进程上,还在于他对法治精神的坚守和传承。如今,尽管高铭暄先生已经离席,但那束光仍在法学院的灯下、在每一页新修订的刑法条文里继续照亮后来人前行的路。 荣誉等身的高铭暄先生曾获得过“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诸多称号,这些只是他案头一摞证书中的冰山一角。1953年进入人大法律系任教之后,高铭暄先生就把整个职业生涯铆定在“刑法”二字上。如今他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那种对法治的纯粹信仰依然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继续前行。 高铭暄先生的生平速览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概括:从玉环渔港到人大讲台,从1928年到2026年2月26日。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在教育领域,高铭暄先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国家授予他两大荣誉称号时,他笑着说:“刑法还在发展,我永远只是小学生。”这句话体现了他对知识和法治的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