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发布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落实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将农民增收摆重要位置,反映了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持续关注。农民增收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也是衡量农业农村现代化成效的重要标尺。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民收入结构出现明显变化:既有传统的种植业收入,也有占比不断提升的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聚焦增收议题,说明这个任务既紧迫也更具综合性。 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上,文件强调要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通过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的配套联动,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让农民种粮有收益、有预期。同时,落实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政策,支持粮食主产区补充财力、发展粮食产业,有助于缓解主产区财政压力,增强其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的动力。 农民工稳岗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文件提出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支持政策,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减负拓岗,扩大就业空间;同时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精准衔接,针对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通过提升技能更好适应产业升级。 工资支付保障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底线。文件明确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加大欠薪整治力度,回应长期存的欠薪问题。通过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安排,确保劳动报酬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基本权益。 文件提出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属于促进本地就业和产业提质的探索。通过培育本地工匠队伍,可带动农村建筑、手工等传统行业提升质量与效益,也能为农民提供更多就近就业选择,降低外出务工的时间和生活成本。此外,扩大以工代赈项目覆盖范围、建设领域和劳务报酬发放规模,鼓励采用灵活发包方式由农村基层自主实施项目,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也能直接增加农民收入。 在新就业形态保障上,文件提出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随着快递、外卖、网约车等灵活就业吸纳更多农民就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更好维护涉及的群体的权益。 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文件强调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兴业、强县、富民协同发展,强调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同时,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的渠道和方式,完善更公平的收益分享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让产业发展成果更有效惠及农民。 文件还强调要加强产业项目统筹规划和科学论证,防止一哄而上、大起大落。这一要求针对一些地方曾出现的盲目跟风、重复建设等问题,强调以更审慎、更科学的方式推进产业发展,降低试错成本和波动风险。
从“讨薪维权”到“技能增收”,再到“产业共富”,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着力点不断延展,反映出“三农”工作从兜底保障向提升发展能力的推进方向。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关键在于把政策支持转化为可落地的治理成效,让农民既能实实在在增加收入,也能把握更多发展机会,推动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的目标加快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