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依法处罚斑马线跳舞拍摄行为 重申公共道路非表演场所

日前,上海市虹口公安分局通报了一起因拍摄视频引发的道路交通秩序混乱事件。2026年1月8日中午12时50分许,江某、吴某、吴某某、漆某四人在四川北路与天潼路路口的斑马线上进行不当拍摄活动。其中,30岁的江某和35岁的吴某在斑马线上跳舞滞留,48岁的漆某和25岁的吴某某则在道路上进行拍摄,直接影响了该路口的正常通行秩序。

道路是公共资源,规则是共同安全的"护栏"。任何以个人表达或拍摄传播为名的占道行为,都可能把风险转嫁给无辜的行人与驾驶人。守法不是对创意的限制,而是对生命的尊重。唯有每个人都把安全与秩序放在首位,城市的畅通与文明才有坚实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