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推行中小学春秋假期制度 强化素质教育导向严禁补课行为

为继续推进素质教育,优化学生成长环境,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全省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推行春秋假制度;此举措旨在打破传统假期安排模式,让学生在春秋两季充分享受自然、参与实践,同时有效减轻学业负担。 根据通知要求,春假和秋假每年各设置一次,原则上每次假期为3天,时间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具体放假日期由各市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生产安排和教学实际灵活确定,并可根据需要动态优化调整。通知鼓励各地将春秋假与周末、法定节假日有机衔接,形成更长时间的连续假期,为家庭亲子活动和学生综合实践创造条件。各地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学校可参照执行涉及的规定。 在教学时间安排上,春秋假占用的课时将通过统筹利用日常机动教学时间等方式进行补偿,确保每学期教学总时数不变、国家规定的教学任务全面完成。这一设计既保证了教学质量,又不影响学生的假期权益,表明了改革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假期管理上,通知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在春秋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作业,不得组织线上或线下授课、补习、考试,严禁以其他方式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对于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的行为,教育部门将进行严肃查处。这一规定有力保护了学生的假期权益,防止假期补课现象反弹。 为充分利用春秋假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学生假期生活指导,鼓励学生参与贴近自然、贴近生活的社会实践活动。同时,各类科技馆、文化馆、艺术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应在春秋假期间保持开放,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体验。旅游景区景点和研学基地应按规定对未成年人减免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学生及家庭的文旅体艺消费成本,让更多学生能够参与高质量的假期活动。 为解决亲子出游的时间协调问题,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灵活措施,推动职工休假与学生春秋假有效衔接。这一举措体现了对家庭生活的尊重,有利于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感情交流。 针对假期照护困难的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通知要求各地完善托管服务体系,统筹利用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社会资源推出公益托管服务,必要时由学校提供兜底保障。这一安排确保了所有学生都能度过安全、充实的假期,体现了教育公平原则。 各地教育部门被要求科学制定春秋假工作方案,提前向社会公布具体放假安排,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这一改革平稳推进。

春秋假制度不仅是假期调整,更是教育理念的革新。让假期真正成为休息、体验和成长的时间,需要制度保障、资源支持和社会协同。只有将减负落到实处,提升教育质量,才能让孩子在更健康、更温暖的教育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