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长效机制整治涉企执法乱象 多措并举护航营商环境与市场预期稳定

涉企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关系到营商环境优化和市场预期的稳定。当前,我国规范涉企执法上已成效明显,但仍需继续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长效机制。 从问题现状看,涉企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现象,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企业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案件5.6万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9.3亿元,这组数据充分反映了问题的严重程度。这些执法乱象的存在,既反映出部分执法部门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也暴露出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从制度层面看,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是推进规范涉企执法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条例将进一步厘清执法权责边界,明确执法部门的权力范围和责任边界,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制度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已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立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这充分说明了中央对此问题的关注。 从对策层面看,需要在严肃纠治执法乱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施策和效能提升。一是要以严的举措有力消灭问题存量。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刀刃向内,逐步健全公开透明机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将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纠正减轻上位法处罚力度的规定和超越法定权限作出的规定,从源头上防止权力滥用。 二是要以全的制度有效遏制问题增量。针对重点难点、长效系统施治,推动由个案纠偏向类案规范、由问题整治向机制完善深化拓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行政执法部门既要守住规范市场秩序的底线,也要防范权力滥用对经营主体的侵扰。这要求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形成纵向纠正、横向制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三是要以新的研判预警有序预防问题变量。行政执法并非单向监管,需要转变为"主动服务"的理念。行政执法部门要"走进去""沉下来",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发现实际问题,进而有的放矢、查漏补缺。通过问需于企、主动精准施策,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将依法平等保护落到实处,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 四是要靶向发力、联动协同共治。解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扰乱市场环境问题,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不行,多个部门"九龙治水"也不行,必须攥指成拳,形成合力。要将行政执法规范化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彰显制度集成效应,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精准、保障更有力。 从前景看,政府行为越规范,市场作用就越有效。随着《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施行和各项规范措施的深化,涉企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将提升,市场预期将更加稳定,营商环境将改进。这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规范涉企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只有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施策,才能实现严格而人性化的执法,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