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的“最后一米”,直接关系特殊群体的出行安全与城市治理温度。
此前,白水县东环路北段相关路段暴露出盲道被消防设施、窨井盖等占用,部分盲道破损断裂,缘石坡道设置不符合规范等情况,导致无障碍通行功能削弱,公共利益受到影响。
对视障、行动不便者而言,盲道和坡道并非“可有可无”的配套,而是安全出行的重要支点,一旦被占用或破坏,风险将成倍放大。
原因——问题表面在设施,根子在管理。
无障碍设施容易出现“重建设、轻维护”“有标准、弱落实”等治理短板:一是日常巡查频次不足、整改闭环不严,导致占压、破损等隐患长期存在;二是多部门职责交叉,监督管理边界不清、协同不足,出现“有人管但管不细”“都在管但没人盯到底”的情况;三是城市更新、道路施工、管线维护等工程频繁,如缺少统一规范和现场监管,容易造成盲道断点、坡道不连贯等新问题;四是社会认知不足,部分设施被随意停放、堆放占用,违法成本低、纠正成本高。
影响——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是衡量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标尺。
设施不规范不仅带来摔倒、碰撞等直接安全风险,也会增加特殊群体出行成本,影响其就学、就医、就业等基本权利实现;从治理角度看,隐患长期存在会削弱政府公信力和公共管理效能,形成“发现—整改—反弹”的循环。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无障碍需求从“少数群体”逐步向“更广人群”延展,公共空间的可达性、连续性和安全性愈发成为民生工程的刚性指标。
对策——以法治方式推动“看得见的整改”转化为“管得住的常态”。
12月30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围绕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一案,创新采用“现场查验+室内听证”双阶段模式,增强听证的直观性与可验证性。
检察机关邀请视觉障碍、行动障碍残疾人代表以及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残联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共同组成评议团,先到涉案路段实地查验,从使用体验与专业标准两条路径对整改进行核验,重点检查盲道连贯性、完好度、占用清理情况以及缘石坡道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随后举行室内听证会,由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主持,法院办案法官全程见证。
承办检察官系统通报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办案流程与听证要点,并通过多媒体方式直观展示整改前的突出问题和证据链条;被诉行政机关代表对整改进展作出说明,介绍诉讼期间多次推进整改的具体措施与效果。
听证员结合现场查验情况,经集中评议形成一致意见:相关整改达到规范要求,同意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终结诉讼建议。
同时,评议意见强调要以案促治,推动行政机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障碍设施自查自纠,完善巡查、维护、执法联动和责任追溯机制,减少问题反弹。
前景——从“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关键在于把监督成果制度化。
业内人士认为,无障碍设施治理应从点状整改迈向网格化管理:一方面,建立常态巡查与快速修复机制,对占用盲道、破坏设施等行为形成及时发现、依法处置、结果反馈的闭环;另一方面,把无障碍要求嵌入道路改造、市政施工、设施维护等全流程,避免“修一次坏一次”;同时,推动社会共治,通过残联、志愿者、社区网格员等多元力量参与监督,提升公众对无障碍设施的规则意识。
白水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特殊群体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监督更精准、整改更彻底、机制更长效,让无障碍设施真正实现连续、安全、可用。
从一条盲道的整改到整个城市无障碍环境的提升,白水县的实践表明,司法监督与行政履职的良性互动,正在让"有爱无碍"的城市理念照进现实。
当特殊群体的出行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城市文明的温度也将通过每一寸平整的盲道、每一处规范的坡道,真正传递到百姓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