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先收费后入职”等套路频发 求职防骗须守住合同与证据两道关

随着就业竞争加剧,招聘欺诈案件高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已查处违规招聘案件2300余起,其中以"培训费""服装费"等名义收取费用的案件占比达41%。 调查发现,求职市场主要存五类陷阱: 一是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部分机构在面试通过后,要求缴纳"岗位保证金"或"培训费",涉嫌诈骗。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收取押金或扣押证件。 二是非法扣押个人证件。某些企业以"统一管理"为由扣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这违反《居民身份证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权拒绝。 三是违法延长试用期。个别企业将试用期设定远超法定标准,甚至出现"无限期试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是虚假高薪诱惑。部分招聘广告打着"零门槛高薪"旗号,实则为销售岗位或存在隐性条件。异常优厚的待遇往往伴随高风险。 五是变相收取费用不开发票。这既涉嫌偷税漏税,也侵害劳动者权益。缴费必须索要正规票据,否则可视为无效交易。 这些乱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上:部分中小企业用工不规范,求职者特别是应届毕业生缺乏经验,监管存在滞后性。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指出,随着新业态发展,招聘欺诈手段不断翻新,需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 这些违法行为给求职者带来直接经济损失、个人信息泄露、职业发展受阻等多重危害,更可能影响社会就业环境和市场秩序。 专业人士建议采取"预防—识别—维权"三级防范体系:通过官方平台核查企业资质,在签约时明确试用期、薪资等关键条款,注意保存证据以备维权。各地劳动监察部门已开通多渠道举报途径,对违法行为将从严查处。 随着《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深入实施和数字监管技术应用,招聘市场规范化程度有望提升。但专家强调,求职者提高法律意识仍是防范风险的根本之策。

求职是双向选择过程,而非被动接受;求职者应认识到,守住法律底线、不交费用、不押证件,既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是对不法分子的制约。提高防范意识、掌握维权途径,对每位求职者都至关重要。建议将这些防范知识转告身边正在求职的朋友,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诈骗的良好氛围,让求职市场更加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