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月22日对外公布了2025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决定,两家单位因违反现金收付有关规定被依法处罚。这是央行持续推进规范现金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支付权益的重要举措。 被处罚的两家单位分别为江苏城市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前者因拒绝客户使用现金支付停车费被罚款2万元,后者因拒绝客户使用现金办理投保业务被罚款3万元。两家单位的违法行为已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专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随着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部分经营主体逐步减少甚至拒绝接收现金,该现象日益凸显。然而,现金作为人民币的重要流通形式,具有法定地位。拒收现金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对老年人、农村地区群众等群体来说,现金仍然是重要的支付手段,拒收现金行为直接影响其日常生活和基本权益。 为应对这一问题,国家层面采取了系列措施。去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深入明确了各类收费单位、经营主体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金服务义务,为规范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此次处罚决定正是在该规定框架下的具体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也表示,将与央行继续做好规范和便利人民币现金收付相关工作,确保公众能够安全、顺畅、合理地使用现金。 从更深层次看,这多项举措反映了国家对金融包容性和社会公平性的重视。在推进数字支付创新的同时,保护现金使用权益同样重要。两者并非对立关系,而应相辅相成。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尊重消费者的多元支付选择权,既要适应时代发展需求,也要照顾不同群体的实际需要。 央行同时提醒,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法维权。这为消费者提供了明确的权利保障和维权途径,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规范现金流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支付创新应惠及所有人,而非设置障碍。保障现金流通使用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和社会包容性。通过处罚警示、制度规范和服务优化,才能构建更公平有序的支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