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城镇化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福建部分城市居住环境、公共服务、空间效率和安全韧性上的矛盾逐步显现。一些老旧小区设施老化、配套不足,消防、电梯、管线等安全隐患叠加;城中村和老旧社区功能短板明显,治理机制与物业管理相对薄弱;老旧街区、老旧厂区空间利用效率不高、活力不足;个别城市文化遗产与存量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制约城市品质提升与消费场景拓展。 原因:一方面,早期建设标准相对偏低、后续维护投入不足,导致部分既有建筑和基础设施长期“带病运行”;另一方面,人口结构变化与生活方式升级,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适老化改造、智慧服务等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土地开发边际效益下降,传统依靠新增建设用地拉动投资的模式难以持续,亟须通过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形成新供给。叠加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风险因素,城市安全与韧性建设成为必须补齐的短板。 影响:城市更新既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工程,也是稳投资、促消费、扩内需的有效抓手。通过既有建筑改造、老旧小区整治、完整社区建设等措施,可直接提升居住品质与公共服务可达性,增强群众获得感;通过街区更新、低效空间再利用与产业导入,可拓展新消费场景,带动就业与税源,激发老城区新动能;通过房屋体检、危旧房治理、预制板房改造、地震易发区加固等安排,可系统降低安全风险,提升城市韧性与应急保障能力。更重要的是,更新行动将推动城市治理从“重建设”向“重运营、重治理”转变,促进政府、市场与居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对策:实施意见以“惠民生与促消费相结合、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为导向,提出多项针对性举措。 一是突出安全底线与存量提质并重。要求动态掌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底数,推进棚户区、危旧房与低效建筑改造,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隐患排查整治,实施预制板房治理改造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同时推进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强调依法依规,严禁借“危险住房”名义违法违规拆除改造保护对象。 二是以老旧小区改造带动社区治理升级。统筹整治小区及周边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支持具备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并强化改造质量与安全监管,推动改造与长效管理机制同步建立,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居民参与的治理模式,提升物业服务和公共空间维护能力。 三是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完善便民服务供给。对新建社区提出完整社区要求,对既有社区通过“体检”补齐功能短板,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引导居民、规划师、设计师等多元主体参与,提升社区公共服务与治理精细化水平。意见明确在2026—2028年每年打造一批省级完整社区建设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是以街区与城中村更新拓展发展空间。提出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和旧商业街区,推进老旧火车站及周边街区更新改造试点;因地制宜实施城中村改造,支持通过购买存量住房筹集安置房源;稳妥推进历史遗留停工项目分类化解处置,并按“成熟一批、实施一批”滚动推进。到2030年提出各设区市每年至少打造一条特色街区,提升城市形象与消费吸引力。 五是以产业增容提质增强城市动能。围绕传统产业优化、新兴与未来产业培育、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强调结合生态与产业禀赋实施差异化更新;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保护生产空间、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鼓励对要素与环保要求较高的制造业向园区集聚,提升产城人融合水平。 前景:从时间表看,福建提出到2027年完成纳入国家计划项目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竣工交付,并以2030年为重要节点,推动城市生活空间品质、公共服务水平与社区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可以预期,随着城市更新从“单点改造”走向“系统治理”,福建将更加注重安全韧性、公共服务均衡、绿色低碳与数字化应用的共同推进。对各地而言,能否建立稳定的资金筹措与运营机制、把握保护与更新的边界、形成居民充分参与的共治体系,将直接影响更新成效与可持续性。随着有关机制逐步完善,具有福建特点的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有望加快定型,为沿海省份推进存量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经验参考。
城市更新不仅是物理空间的改造,也是发展理念与治理方式的升级。福建省此举紧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城市更新与产业升级、生态保护、社会治理推进,着眼于构建更可持续、更具韧性、更有活力的现代化城市体系。随着各项任务有序落地,福建城市品质有望更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也将持续增强,为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福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