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店卖变质食品给顾客吃被法院判了要赔钱

外卖店卖变质食品给顾客王某吃,被法院判了要赔钱。这次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情况,把这个案子当典型案例给大伙看。3月17日这天,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人说,在2023年到2025年这段时间,他们审理了2061件关于食品药品网络消费的案子。消费者通常要求把买的东西退回来,还根据法律让商家给几倍的赔偿。法院判下来,支持消费者的案子差不多有65%。 王某买了四份“炖菜+米饭套餐”,花了130.1元。他吃的时候发现米饭有异味,坏了。他在平台上跟商家说这个事,客服承认米饭坏了一点,但是只答应退米饭的钱。王某觉得商家这是在卖变质的东西危害健康,就去找市场监管局举报。监管局查了以后说商家确实卖了变质食品,还罚了款。王某就把官司打到法院,要求把130.1元退回来,还要赔5000元。 法院看了聊天记录还有处罚文书觉得没问题,证明米饭确实坏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法官觉得虽然是炖菜和米饭一起送的,但目前的证据只能证明米饭有问题。所以最后判决商家退16元米饭钱,再赔1000元。这个判决是2023年到2025年的典型情况之一。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仪军说,卖这种食品通常是个人或者个体户。这些小老板往往没有专业的食品知识和人员,对法律也不太懂。他建议大厂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每一步都要有标准责任,卫生和质量检测也不能少。还要把产品名称、成分、生产日期这些关键信息标清楚,特别是在网上卖东西的时候更要做好流通和售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