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科技部获悉,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从六个方面部署二十项具体举措,标志着我国科技保险发展进入新阶段。
科技创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显著特征,这在客观上制约了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数据显示,二〇二五年我国科技保险为科技创新提供风险保障约八万亿元,保费规模同比增长百分之四十四,已成为分散创新风险、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工具。
然而,当前科技保险发展仍面临产品供给不足、服务覆盖不全、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难以完全适应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的需要。
此次意见的出台,正是针对上述短板精准施策。
在保障对象上,意见明确提出双轮驱动策略。
一方面,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保险服务,确保重大科技任务顺利推进;另一方面,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特征,推动开发条款简便、价格合理、投保便捷的保险产品,扩大保障覆盖面,让更多创新主体敢于试错、勇于突破。
在产品创新方面,意见聚焦重点领域进行系统部署。
围绕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从研发费用损失、成果转化风险到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保障,构建全链条保险服务体系。
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险和网络安全保险等新兴领域,意见鼓励保险机构加快创新应用,填补保障空白。
同时,针对科技企业国际化发展需求,意见提出完善"走出去"保险支持,为企业参与全球科技竞争提供风险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不仅着眼于风险保障功能,更强调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
通过引导保险资金投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并建立国有保险机构参与创业投资的容错机制,推动保险业从单一的风险承担者向科技创新的资本提供者转变,形成"保障加投资"的双重支持格局。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意见还从优化产品开发、改进承保理赔、推动专业化经营、完善发展生态等方面提出配套措施。
这些举措既注重顶层设计的系统性,又强调实施路径的可操作性,为各地各部门推进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四部门联合发文,体现了国家对科技保险战略地位的高度重视。
通过政策协同、部门联动,有望打破制约科技保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良性发展格局。
科技创新与金融保障的深度融合,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
此次政策出台不仅为科技企业提供了风险"防护网",更彰显了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坚定决心。
未来,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地见效,科技保险有望成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点,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筑牢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