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部分权益受损群体“想告不敢告、会告难告” 民事纠纷中,一些当事人即使权益受侵害、也有维权意愿,却常因信息不对称、取证能力不足、经济压力以及对报复的担忧,难以独立启动诉讼。家庭暴力受害人面临人身安全风险和心理压力;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在表达、理解和举证上存现实障碍;农民工讨薪、老年人追索赡养扶养等案件,则常因证据分散、维权成本较高而陷入困境。若这些纠纷不能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侵权行为可能持续,矛盾也会累积,甚至引发更严重后果。 原因——维权门槛与弱势处境叠加,公共支持需要制度化 从实践看,民事诉讼强调当事人主导,诉讼请求、证据规则、时效要求等专业门槛较高。弱势群体既可能缺乏法律知识与诉讼资源,也可能受家庭关系、雇佣关系等因素影响而不敢维权。此外,家暴案件隐蔽性强、证据易灭失;未成年人权益受损往往牵涉监护、教育、医疗等多方关系,单靠当事人自行举证、独立维权难度较大。推动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有助于把公共法律服务与司法救济更紧密衔接,让“纸面权利”更容易转化为“可实现的权利”。 影响——让维权更可及,促进矛盾化解与社会治理 此次“两高”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对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办理作出规范,明确人民检察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支持起诉,并细化支持起诉的重点情形,包括: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导致生活困难而追索扶养费、赡养费;军人、军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权益受侵害等。 意见的制度指向较为明确:一上,通过明确范围提升可预期性,减少“该支持的不敢支持、应救济的得不到救济”的情况;另一方面,通过规范程序推动司法资源向重点群体合理倾斜,兼顾效率与可及性。对家暴受害人而言,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与支持起诉机制衔接,有助于受害人更快进入司法保护;对农民工讨薪等高频纠纷,支持起诉有助于降低维权成本、加快救济进程。 对策——明确检察支持“怎么做”,推动协同与规范并重 指导意见对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方式作出安排:可协助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提供法律咨询,协调提供法律援助,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依法调取相关材料等。同时,意见提出在办理过程中可引导、支持当事人达成和解,符合条件的依法支持向法院起诉。 从落实层面看,关键在于把“支持”细化为可执行的工作链条:一是前端发现与识别,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以及基层综治、妇联、工会、司法行政等渠道,及时发现家暴、讨薪、赡养扶养等线索;二是证据协助与程序引导,在不替代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帮助其梳理清晰诉求并形成证据清单;三是法律援助衔接,对经济困难或特殊群体加强援助对接,形成“支持起诉+法律援助”的合力;四是完善和解与诉讼并行的纠纷化解机制,既依法处理,也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降低对抗成本。 前景——以制度完善推动“可感可及”的公平正义 民事支持起诉制度的完善,反映了对重点群体权益保护的深入加强。随着指导意见落地,相关案件有望更早进入规范化处理通道:家暴受害人的安全防护更及时,未成年人、残疾人权益救济更有保障,农民工依法讨薪的路径也将更顺畅。下一步,各地执行中仍需注重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和监督制约,避免随意扩大或缩小适用范围,同时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的协同联动,形成更高效的权益保护网络。
司法制度的温度,体现在让最需要帮助的人能够用得上、用得起、用得明白。此次“两高”明确民事支持起诉的适用范围与办理路径,回应了现实需求,也为涉及的群体提供了更清晰的救济通道。让“有理者敢诉、弱者能诉、受害者可诉”,才能把权利救济落到具体个人身上,更好以法治守护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