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的钱到底谁说了算?

最近啊,河南那边搞了个新规定,是为了管好小区里那些公共收益的事。以前小区里的钱到底谁说了算,花在哪儿也不透明,经常闹矛盾。这次河南省住建厅正式出台了《河南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总算把这事儿给理顺了。 这个办法里先说清楚了什么叫“公共收益”。说白了,就是利用小区里大家共有的地方,像外墙、电梯、道闸这些地方搞经营赚的钱,扣掉成本后的余额。具体包括卖东西的钱、停车费、会所租金还有以前的残值什么的,基本上小区能产生的钱都算进去了。这么一界定,以后权属就清楚了,少了很多纠纷。 管理上定了四个原则:公平公开、业主共有、共同决策还有政府监督。最关键的是不能让人随便私吞这些钱。 那这些钱该怎么花呢?办法里列了六条必须先用的地方:比如修房子、交水电费、给物业发工资、请第三方审计或者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支出。这既保了小区自己用得着的地方,也给业主们一点自主权。 为了不让这些钱被乱用,还必须公示。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把上一季度的账贴到小区公告栏、电梯间这些显眼的地方去看。公示期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而且如果业主有意见,7个工作日内就得给出答复。这样大家都盯着用,心里就有数了。 至于谁来管呢?上面有省厅管政策和监督;市里指导检查;县里具体去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就在一线负责督促落实。这样一层层管下来,能形成合力把政策落到实处。 总的来说,这个办法算是规范物业管理的一大步。以后只要大家照着执行好、监督好,肯定能让小区变得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