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视频平台自动续费提醒流于形式被判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对规范网络订阅服务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问题: 一起普通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被列入最高法典型案例,折射出当前自动续费乱象的普遍性。

2021年8月,用户谢某在某视频平台开通连续包年会员服务,次年自动扣费前,平台仅通过非弹窗站内信及一条发送失败的短信进行提醒。

法院审理发现,该站内信混杂于广告信息中且查看路径隐蔽,未能达到法规要求的"显著提醒"标准。

原因: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自动续费前五日须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

本案中,平台既未采用弹窗等强制提醒方式,在短信投递失败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暴露出经营者对用户权益的漠视。

法律专家指出,部分企业为降低用户流失率,故意弱化取消入口、模糊提醒界面,此类"暗箱操作"已成行业潜规则。

影响: 该判决首次以司法形式明确"不显著即违法"的裁判标准。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消协受理网络服务投诉超12万件,其中自动续费争议占比达21%。

此类纠纷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更可能引发用户对数字经济的信任危机。

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专项调查显示,78%的受访者遭遇过"自动续费容易取消难"问题。

对策: 法院在判决中强调,网络经营者应通过弹窗、置顶消息等显著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并提供便捷的取消渠道。

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已要求平台在续费前进行二次确认。

法律界建议,可借鉴欧盟《数字服务法》经验,将默认勾选、模糊提示等行为纳入行政处罚范畴。

前景: 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修订推进,自动续费监管将形成"行政规范+司法判例"的双重约束体系。

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为全国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提供统一尺度,也将倒逼企业重构服务流程。

行业分析认为,未来平台需在技术层面建立"防骚扰式"提醒机制,平衡商业利益与用户权益。

自动续费的本意是便捷,但便捷不能以弱化告知、模糊选择为代价。

通过典型案例明确“显著提醒”的标准和责任后果,有助于促使平台把尊重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落实到每一次扣费之前、每一个取消入口之中。

规则越清晰、执行越到位,数字消费才能在便利与安全之间实现更高水平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