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这6个典型案例,都给大家敲个警钟,督促各单位把安全生产责任给担起来,防止那种让人

大家先看漯河这边刚刚曝出来的6个典型案子,都是想给大家敲个警钟,督促各单位把安全生产责任给担起来,防止那种让人头疼的意外发生。这是省里和市里的统一部署。 第一个情况发生在舞阳县,有个家具产业园的3号车间,积了好多灰也没人管,执法人员当场就把这事抓了个现行。这家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为了罚个明白,舞阳县应急管理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给他们开出了15000元的罚单。 再说到临颍县那边,有个成品油销售公司因为那个移动式静电报警器不管用了,结果也挨了板子。这家单位也是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临颍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对他们罚款10000元。 郾城区那边的医药科技公司情况也不乐观,他们电焊作业前居然没做风险分析。这公司违的是《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六条,郾城区应急管理局按《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一条罚了他们22000元。 源汇区的一家工贸公司也出了问题,有个叫刘某的特种作业人员压根没经过培训拿证就上岗了。这家公司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源汇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给他们开了5000元的罚单。 召陵区有个化工公司更不像话,在危险的储罐区连个安全警示标志都没设置。这家公司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召陵区应急管理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罚了8000元。 最后还有个经开区的纱布制造公司,也不知道是忘了还是咋回事,新招的员工根本没怎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这家公司也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给了10000元的处罚。 这回曝光的这几个典型案例都给大家提了个醒:无论是在源汇区还是在临颍县、召陵区这些地方干活的企业和个人,都得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条例给记在心里,别再干那些只顾赚钱不顾人命的蠢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