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挺有意思的事儿,04人把249万的拆迁款争了十年才拿到。这事儿说的是北京黄庄职业高中毕业的曹颖,1974年出生,1997年进了央视主持《半边天》,到1998年她还拿到了北京大兴瀛海镇四海二村的《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 那时候她刚把院子卖给父亲好友曹先生,价款12万元,手续全办完了就没再管过。可谁想到呢,2002年曹先生又把这院子转手给了邱某。 到了2010年7月,这片宅基地被拆迁了,邱某拿着补偿款领走了249万元。 直到一年后曹先生的妻子发现这笔巨款,才把曹颖给牵扯进来。法律规定得原证原人才能起诉,曹先生一次次上门求她签字应诉,曹颖就答应了,还特意声明“我分文不要”。 法院后来判下来了,农村的房子只能卖给本村人,两次买卖都没效。虽然官司赢了能确认合同无效,但因为曹颖不是村里的集体成员,所以这笔钱拿不到。 2011年11月她又把曹先生和邱某告上法庭,想把那249万要回来。可最后法院还是驳回了她的请求,“居民户口不能坐享集体资产红利”成了关键判词。 曹颖原本是湖南卫视的主持人,影视歌三栖发展得挺好,《金鹰之星》也让她名声大噪。但在这场宅基地的官司里,她遇到了硬茬子——政策红线就是这么硬核。 像这种城里人买农村院子的事挺多的,看似便宜但风险很大。一旦拆迁或者牵扯到继承、确权这些事儿,原房主就容易被起诉。大家记住啊,“地随房走”不等于“钱随房走”,想要院子养老或者搞民宿的人一定要查清楚对方是不是本村人。 最好把户口本、土地证还有村里的同意证明都核实一遍再签字写合同。如果真遇到麻烦了,赶紧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