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2024年搞了个大乌龙,结果……

安徽的一对夫妻在2024年搞了个大乌龙。他们原本想通过“假离婚”的手段,给邵某的妹妹凑个单数婚姻,从而多拿拆迁补偿款,事成之后还能从中获得10万元的好处费。汪女士动了心,便给老公钱先生出主意,让他先办假离婚再去和别人结婚,等钱到手两人再复婚。为了确保这笔钱万无一失,汪女士还把夫妻共有的一套A房产直接过户到了自己名下。结果事情没办成,夫妻俩虽然去了民政局递交了离婚申请书,但最后没办成手续,A房的产权也没恢复原状。 故事得从2019年9月说起,汪女士和钱先生结了婚。到了2021年1月,钱先生把自己婚前买的一套A房登记成了夫妻共有财产,各占50%的份额。 到了2024年5月,汪女士听说只要帮邵某的妹妹找个单身男子结婚就能多分补偿款,而且还有10万的好处费。为了拿到这笔钱,她就跟钱先生商量先办假离婚。钱先生为了保险起见同意了,还把A房过户给了汪女士。可就在他们准备去领离婚证的时候,邵某那边说事情黄了。这下好了,虽然没有正式离婚,但A房的产权还是变成了汪女士一个人的。 时间一晃到了2025年3月,汪女士干脆直接向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她提出要分掉钱先生名下的另一套B房。钱先生也没说什么同意离婚了,并且也答应把B房平分给汪女士。可他也提出了要求:那套A房也得归自己。钱先生认为A房是他婚前买的大头房款都是他付的,所以他应该拿85%的份额。汪女士则反驳说A房在婚姻期间就过户到了她名下了。她认为钱先生那时候是把自己的那一半份额当作礼物送给她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A房是钱先生婚前买的没错。不过2021年把房子变更成共有是钱先生自愿的行为,合法有效。至于2024年那次过户是为了骗钱搞的假动作,不是钱先生的真心话。所以这次过户没效。法院也说了不能光看协议和房产证就说这房子是某个人的私产了。 最后法院判了:两人离婚是肯定的了;B房归钱先生所有但要给汪女士补偿款;A房归汪女士所有但也要给钱先生一半的补偿款。这两笔钱一加一减下来最后算下来是40936.32元的差价。判决下来后两个人都没上诉现在这判决已经生效了。 法官还特别提醒大家:夫妻之间把共有房产过户给另一方并不代表这房子就完全属于那个人了。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法院会根据过户的原因还有双方的真实意思等方面来定谁该拿多少谁该给多少补偿款。 这种为了赚钱搞“假离婚”的风险太大了!可能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还违背道德底线千万别去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