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一名养老中心工作的厨师,因哥哥病危请假15天未获批准,在紧急情况下离岗返乡处理丧事。用人单位随后以"擅自离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书写辞职材料;法院审理后认为,解除劳动关系是最严厉的惩戒措施,应当谨慎使用。该单位的做法违反公序良俗,构成违法解除,判令支付赔偿金7000余元。 这个案件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现行丧假规定对对象的限定是否与现实亲情结构相适应;二是在家庭重大紧急事由下,企业能否机械地套用"未批准即旷工"的管理逻辑并直接作出最严厉处分。 原因 首先,制度供给与社会变迁不相匹配。现行婚丧假等规定形成于较早时期,在丧假对象上主要强调直系亲属,便于企业统一管理,但对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在现实生活中的情感与责任关系覆盖不足。随着家庭结构变化和人口流动加剧,兄弟姐妹在互助照料和情感支持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企业若简单以"未纳入法定范围"为由拒绝合理请假,容易与社会普遍认知产生冲突。 其次,用工管理过度强调"制度刚性",缺乏"合理性审查"。一些单位将规章制度视为唯一标准,对员工突发家庭事件缺乏应急预案,审批流程僵化,不愿对个案事实、岗位替补、风险可控性进行综合判断。在这个案件中,劳动者事前已通过即时通讯说明情况并提出不带薪等方案,仍被拒绝并遭解除劳动合同,暴露出管理方式简单化、处罚手段极端化的问题。 再次,服务型行业容易出现"对外温情、对内冷硬"的反差。涉事单位是养老服务机构,其核心价值应当强调照护、理解与关怀,但在内部管理上未能体现同样的人文尺度。这种反差不仅损害员工权益,也与行业所倡导的职业伦理相悖。 影响 从劳动关系层面看,判决传递出明确信号:企业管理应当在合法合规基础上遵循公序良俗与社会常情,尤其在涉及家庭重大变故时,应避免"一刀切"式的最严厉处分。对劳动者而言,该案增强了对基本权益的预期稳定性,有助于减少"尽孝与保工作二选一"的困境。 从用工治理层面看,此案提示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不能仅停留在"可操作"层面,更要兼顾公平、比例与正当程序。若以僵化审批与过度惩戒替代沟通与调度,不仅可能承担法律风险,还会导致人员流失、团队士气下降和雇主品牌受损。 从社会层面看,在就业压力与劳动密集行业管理现实并存的背景下,案件引发公众对"制度温度"的期待。司法以公序良俗为价值支点进行纠偏,有助于推动形成更可持续的劳资互动规则:制度是秩序的框架,但不应成为消解基本人伦与社会共识的工具。 对策 企业层面应在不突破法律底线与生产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完善对突发事件的弹性安排。一是建立"紧急事由请假"机制,明确近亲属范围、证明材料补交方式、审批时限与替班预案,减少员工在危机时刻的制度障碍。二是优化处分梯度,对短期、可解释且已告知的离岗情形,优先采用谈话、书面提醒、补办手续、调整排班等柔性方式,避免动辄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强化程序正义,确保规章制度依法公示、条款清晰、执行一致,并保留沟通记录与事实核验路径,降低争议成本。 行业与主管部门可结合新业态用工与人口流动特点,对婚丧假、事假等制度进行评估,推动形成更符合现实的指导性规则。例如,在不增加企业不可承受负担的前提下,鼓励将兄弟姐妹等近亲属纳入可申请的弹性事假或补充福利范畴,或通过集体合同、行业公约等方式形成更具操作性的标准。 司法与社会层面可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普法宣讲,继续明晰"公序良俗""比例原则""审慎解除"等裁判理念在劳动争议中的适用边界,引导用人单位把管理责任前置到制度设计与日常沟通,而不是在事后用极端处分处理复杂人情。 前景 从发展趋势看,劳动关系治理将更强调"规则+温度"的平衡。一上,企业对出勤、岗位连续性与服务质量的管理需求客观存;另一上,劳动者对基本尊严、家庭责任与情感需求的保障同样是现代劳动制度的重要组成。随着涉及的案例不断积累与社会协商机制完善,围绕近亲属丧事、突发照护等情形的制度弹性有望逐步增强,企业也将更重视以人本管理降低用工风险、提升组织韧性。对养老服务等民生行业而言,内部治理的人文尺度将成为服务质量与行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冰冷的条文遇上温热的人伦,司法裁判丈量出的不仅是权利边界,更是一个社会的文明刻度。此案启示我们:任何管理制度若失去人性的温度,终将异化为发展的枷锁。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既需要恪守规则的刚性——更不可遗忘制度设计之初衷——让每个人在尊严中获得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