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那天,财政部第13号公告的增值税进项抵扣新规正式落地,这给物业行业的现金流和合规管理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消息说,物业服务行业的税务处理,尤其是收款和纳税义务的认定,这次的要求比以前严格多了,这就逼着整个行业的运作模式得重新改改。 财政部规定,物业企业交增值税的时间,看的是开票、合同里说的付款日子,还有最早开始服务的那天,这三个里哪个先到就算。这么一来,不管有没有真收到钱,只要这三个条件里有一个满足,企业就得把对应的钱全额报税,以前那种预收物业费分期交税的老办法算是彻底没用了。 这一规定让很多物业公司面临不小的压力,没收到钱就得先掏钱垫税,这对本来就紧张的现金流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不管是搞住宅服务的还是接商写项目的企业,这回都被严重冲击到了。尤其是那些喜欢搞年付折扣促销的住宅物业,本来想靠让利拉客户赚钱,现在又得提前垫税,利润被两头挤。至于那些和甲方打交道多、账期比较长的B端业务,一张大额发票出来就得马上交全额税款,要是碰上甲方拖欠或者坏帐了,交出去的税基本就白扔了,只能靠红字发票冲回来一点点抵减。 业内人士分析说,新规让这个行业没法再像以前那样只想着搞规模扩张了,必须得转向精细化运营。企业得在签合同的时候就严格把关,把开票和付款的节点死死地绑在一起,千万不能让账期拖太长;平时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要联动起来催款;还要管好进项发票用来抵扣税负。到了最后真碰上坏账的时候,得赶紧依法走红字冲回的程序来止损。不同规模的物业公司都得根据自家的情况调整策略,把现金流安全和税务合规这两件大事提到最重要的管理位置上。 这次报道是城楼网/城楼财经出品的,编后语是李霞写的,编审是莫非负责的,监制是张立果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