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让孩子帮忙管钱这种事儿挺常见

话说在2018年到2021年这几年里,广东省深圳市有个叫吕老的老太太,因为岁数大了,腿脚不方便,实在没法自己管钱,就把手里积攒的900多万养老钱,包括卖了北京那套房换来的钱,都转给了儿子吕某,让他帮忙收着。这吕某跟他老婆乔某乙是两口子,两口子拿着这些钱去还房贷、付家里的日常开销、搞装修了。 到了2022年7月,吕老的儿媳乔某乙生病没了。她在走之前立了个遗嘱,说把她名下的一套房子50%的产权份额,还有银行账户里那300多万存款,全都给了她姐姐乔某甲。剩下的东西就归她丈夫吕某。 等到2024年,老太太才反应过来不对劲,发现自己当初给儿子保管的那900多万没了。老太太心里觉得这笔钱不是借出去的,而是儿子向自己借的。于是她就把儿子吕某还有媳妇的姐姐乔某甲都告上了法庭,要他们把这笔钱还回来。 法庭最后是这么定的:这笔钱既没有借条也没有啥借款的证据,不算借;老太太和儿子都不认是送人的;这大笔养老钱要是算送给儿子的也不太公平。结合老太太的实际情况、母子关系还有钱到底花哪儿了看,双方应该是有个保管的意思在里面。因为这笔钱实际是用在吕某两口子的共同生活上了,算是夫妻共同欠的债。 法院最后判下来:让儿子吕某把900多万还给老妈;至于乔某甲嘛,因为她是继承了乔某乙的遗产,她就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还钱的责任。 新民晚报综合报道这事,编辑是李婉怡。 咱们上海法治声音是上海市委政法委和上海报业集团联手搞出来的。大家伙儿都在这儿发声音呢。不管是法治活动、大案要案,还是市民关心的热点和民生消息,都在这儿给您讲讲。 法官也说了:老人让孩子帮忙管钱这种事儿挺常见的——岁数大了管不了也没办法嘛。要是没有赠与或者借款协议这种反证的话,一般都先认定是帮忙保管的关系。保管的人得把剩下的钱还回去。要是子女把代管的钱拿去付了共同的房贷、日常开销这些夫妻的共同花销了,那这笔花销就可能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还得一起还钱。 这个故事讲的就是这么个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