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资源禀赋不均与要素流动受限并存,协作模式亟待升级 青海地域广阔、人口密度低、生态地位突出,产业发展长期受到市场半径大、要素集聚不足、产业链配套不完善等制约。传统对口支援资金、项目、人才各上作用明显,但更高层次上,如何将支援关系继续转化为产业协同关系,把“输血”变为“造血”,仍需要更制度化、可持续的合作载体。“飞地经济”以跨行政区配置资源、跨区域共建平台为特点,为突破空间约束、促进要素双向流动提供了新路径。 原因:既有实践基础与新发展需求叠加,推动制度化推进 近年来,青海依托对口援青机制在多地开展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借鉴案例:西宁市、玉树藏族自治州与北京市联合推进“京数青算”涉及的合作,围绕数字经济协同发展探索以企业联盟方式推进;海东市、果洛藏族自治州与上海市在上海奉贤区设立面向长三角的绿色低碳产业招商服务中心,形成跨区域招商联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出台专项措施,推动天峻县引进的石墨烯、锰基新材料项目在格尔木落地,签约金额超过30亿元;海北藏族自治州通过租赁甘肃张掖、民乐饲草资源发展“飞地”养殖,折合养殖规模达21.21万羊单位。 这些实践表明,“飞地”能够跨越行政边界,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土地、能源、数据、人才和市场渠道等要素。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产业梯度转移深化、绿色低碳转型提速,青海需要将分散探索上升为系统设计,通过规则清晰的合作机制,降低跨区域协作的交易成本与不确定性。 影响:从“项目落地”走向“体系协同”,带动产业、就业与治理能力提升 “飞地经济”的价值不止在于引进项目,更在于打通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链。一上,借助援青省市的市场、资金与平台优势,青海有望绿色算力、绿色低碳、特色农牧产品精深加工、新材料等领域加快形成规模化、专业化集群,增强产业承载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另一上,通过“数据飞地”“科技飞地”“人才飞地”等模式,可促进技术扩散和人才回流,带动公共服务与治理能力提升。对援青省市而言,共建“飞地”平台也有助于延伸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更深层次的区域协同与互利发展。 对策:明确时间表与机制设计,突出平台牵引和利益联结 根据新出台的工作方案,青海提出分阶段目标:到2027年初步建成1至2个综合性或专业性“飞地”平台;到2030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合作模式,推动合作从单向援助转向双向嵌入、深度合作。 推进路径上,青海将“飞地经济”纳入全省“十五五”援青工作方案统筹部署,由省支援合作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援青前方指挥部(工作组)共同推进,重点围绕“产业飞地”“人才飞地”“科技飞地”“数据飞地”等开展多元探索,通过规划引领、年度谋划、项目储备、组团招商等方式,推动与援青省市在园区共建、招商推介、引才引智等上形成更紧密的协作链条。 同时,方案对利益联结机制作出制度安排,明确“合作共建、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对“飞地”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产值、税收等指标实行分算分成:统计指标原则上可按5∶5比例共享;税收分成由“飞入地”“飞出地”协商确定,并鼓励援青省市将分成部分用于支持受援地区发展。通过把“算得清、分得明”写入机制设计,为长期合作提供更稳定的预期。 前景:从“点上突破”到“面上推广”,关键于标准化、市场化与风险防控 面向未来,青海“飞地经济”能否形成可复制的样板,取决于三点:一是平台建设坚持专业化、市场化运作,避免“重挂牌轻运营”,以产业链招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为重点,提高项目转化率和存活率;二是在跨区域数据流通、园区共建、能源与生态约束等关键环节形成可执行的标准规则,推动从个案协商走向制度供给;三是守住生态红线和安全底线,强化项目准入、能耗与碳排放管理,以及财政金融风险评估,确保“飞地”拓展与高质量发展同向推进。 随着对口援青机制与区域协同发展战略进一步衔接,青海有望以“飞地经济”为纽带,增强与东中部地区在产业、市场、技术和人才等上的连接度,把比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构建更具韧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推进“飞地经济”,关键在于把合作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把短期项目对接转化为长期机制安排。随着平台建设提速、利益联结机制落细以及多类型“飞地”模式拓展,青海与对口支援省市的协作有望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要素双向流动与价值共创,为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新格局提供持续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