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县一名男子小林给家里的老人借了190万,因为多次追债没结果,只好把父母告上法庭。这次官司引发了大家的热议。小林在法庭上解释说,父母因为家庭开支和生意周转困难才找他借钱。当时双方口头约定了借款的事情。可是借出去的钱一直没归还。小林后来因为自己的资金需求,多次亲自或者打电话催二老还钱,可他们总是找各种理由拖延。最后无奈之下,小林把父亲老林、母亲老夏告到了广西平南县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他们共同偿还本金190多万元,还有利息。 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小林和父母之间是否真的存在借贷关系。平南县法院的说法是,民间借贷要成立,得满足两点:双方要有借钱的意思和钱真的已经到了对方手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举证方的证据得让法院觉得有很高的可能性是真的才能算是成功举证。小林虽然提供了转账凭证,但是凭证上没写是什么钱,也没借条或者收条来证明当时他们达成了借款协议。还有从2012年转账到2024年期间,没有任何记录显示过小林催过钱或者父母还过款,这跟一般借钱的逻辑不太一样。 后来小林的母亲在2024年2月15日写了一份还款承诺书给小林。但是这份承诺书只有她一个人签字确认。而且小林和母亲一起住在一起,父亲从2018年以后就没住一起了也很少联系。所以这份承诺书证明力度不大。 小林仅仅凭借转账凭证和母亲单独签的承诺书来证明190万是借给父母的,没有达到足够让人相信的程度。平南县法院就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小林不服这个结果,把案子上诉到了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也维持原判,驳回了上诉。 法官提醒大家:即便亲戚之间借点钱周转一下也要尽量写个书面协议清楚地写清楚借了多少、利率多少、什么时候还。 要是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微信支付宝之类的交付款项的时候一定要备注“借款”字样并且保存好凭证和聊天记录还有还款记录之类的证据别因为没保留好证据让自己吃亏最后还伤害了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