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白纸写的收条、数年无法追回的保证金、村干部挪用公款用于个人债务清偿——这些曾是福建泉州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管理中的乱象。
近日,泉州市纪委监委通过专项整治,已全面清退这笔涉及万余户农民的3.88亿元保证金,有力规范了村级权力运行。
问题源于初心,却在执行中走样。
多年前,为防范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违建和"裸房"现象,一些地方在村规民约框架下推行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制度,即村民新建改建农村住宅时交纳保证金,待建设完成后退还。
这一做法在客观上有效遏制了建筑乱象,但随着时间推移,暴露出诸多问题。
制度设计缺陷首当其冲。
调查发现,保证金收取标准不统一,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各村自行制定;收取主体混乱,谁来收、如何收均无明确规定;票据管理不规范,有的正式发票,有的仅为手写收条;退还机制不完善,退还条件设置不合理,有的甚至成为变相罚款。
这些漏洞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违纪违法问题随之而生。
泉州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发现,一些村干部趁着权力真空,对保证金挪作他用。
南安市西埔村原村委会主任黄某某就曾多次指使财务人员将收取的保证金挪用到个人云南公司账户,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公司运营,涉案金额达107万元,影响20户村民。
类似问题在石狮、安溪等地也不同程度存在。
这不仅损害了农民利益,更严重污染了基层政治生态。
泉州市纪委监委将此作为小切口,启动全市范围专项整治。
通过逐村梳理、逐笔核实,共查处问题14起,处理干部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有力遏制了违纪违法行为。
同时,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破除"清而不退、退而不全"的梗阻,确保清退工作落实到位。
制度完善成为治本之策。
泉州市住建部门2024年8月发文,督促全市基层村居委会全面取消风貌保证金收取,要求限期退还违规收取或应退未退的保证金。
同时,市纪委监委推动将清退工作与建房监管制度创新列入分管市领导重点工作,督促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扛牢监管责任,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
通过部门联动、协同施策,确保制度改革与权力规范相互促进。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农村建房管理制度日益完善,风貌保证金制度已失去存在的必要性。
泉州市住建部门负责人指出,过程管控、竣工验收等规范化管理手段已能有效防范建筑乱象,保证金制度反而成为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的工具。
因此,取消该制度既是纠正权力滥用的必要之举,也是制度优化升级的必然选择。
截至目前,泉州市已清退保证金3.88亿元,涉及2.08万户农户。
这一数字背后,是数万个家庭的经济负担得以减轻,更是村级权力运行逐步走向规范。
清退3.88亿元不仅是对群众利益的及时回应,更是一次以问题为导向的基层治理纠偏。
治理农村建房的关键不在“收不收钱”,而在能否把规则立起来、把流程管起来、把服务跟上来。
把群众关切放在首位,用制度压缩寻租空间,用公开透明化解疑虑,用专业服务提升质量,才能让乡村建设在规范有序中推进,让基层治理的公信力在一件件具体实事中不断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