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双语朗读】遛狗把人咬了、动物园猛兽跑出来伤人

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家肯定都知道它特别牛。它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地位特高。而且它不光管市场经济,还跟咱们平时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遛狗把人咬了、动物园猛兽跑出来伤人这种事儿,里面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对英语学习者来说,《民法典》绝对是“双语朗读素材”,内容超级实用。 这次[翻译爱好者联盟]发起了个【民法典双语朗读打卡】活动,每天都会发中文和英文对照的条文。要是你想参加,就把录音上传上去就行。进微信群的二维码在[小打卡]的【打卡须知】里扫一下就行。 咱们先来看看第九章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动物伤人了,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肯定得先背锅。不过要是能证明是受害者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话,责任就能轻一点或者直接不用担责。如果没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导致别人受伤,饲养人照样得赔。烈性犬和禁止饲养的动物咬伤人是完全没有豁免的余地的。动物园的动物跑出来伤人的话,动物园先赔钱,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责任就能免责了。遗弃或者逃逸的动物要是在遗弃期间又把人伤了,原来的饲养人还得负责。如果是因为第三方的过错导致动物伤人了,受害者可以找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钱,也可以直接找那个犯错的人要钱。最后不管是哪个赔了钱,都有权利找真正该负责的人追偿。 养宠物的时候一定要守规矩、不扰民、遵守社会公德啊。咱们在朗读的时候发音得对齐一下,听听声优是英式还是美式发音的。语调还有停顿也得注意模仿一下声优,这样读起来才自然。边读边想一下具体的场景像“狗咬人”这种画面就能记更牢了。每天花十分钟练练发音把那些生硬的法条变成顺口的日常英语吧。这样以后遛狗或者逛动物园的时候就能多一分风险预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