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风景名胜区发布进山管理新规:严禁擅闯非游览线路并强化防火与救援责任

嵩山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重要文化遗产地,近年来面临生态保护和游客安全的双重压力;随着游客数量增加,部分人员绕过正规线路进山的现象频繁出现——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增加了森林火灾风险,威胁游客生命安全。 为解决这个问题,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制定了系统管理措施。通告明确规定了开放游览线路,包括太室山景区入口至峻极峰登山步道、卢崖瀑布景区入口至峻极峰登山步道、少林景区入口至三皇寨景区登山步道及景区内现有旅游道路。这些线路经过科学规划和安全评估,配备了防护设施和管理人员,能够有效保护游客安全。 通告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经非游览线路进山。这一规定旨保护未开发区域的生态环境,防止人为破坏地形地貌、植被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间,非游览线路进山极易引发火灾隐患。 对于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新闻采访、文化创意等确需进入非游览线路的活动,管理部门设置了审批程序。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需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范围、时间和内容开展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向管理机构说明情况。这既保护了景区生态,又为合理的社会需求预留了空间。 在监督处罚上,通告建立了多层次的责任机制。景区内各管理机构和经营单位负责巡查检查,驻山单位、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对于违规进山行为,通告规定了分级处理办法:造成火灾、破坏地形地貌等重大损失的,由涉及的执法机构依法查处;未造成损失的,补缴景区门票费用后进行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游客在未开发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求救的,救援费用由活动组织者和被救助者承担,这一规定强化了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这诸多措施表明了景区管理部门在生态保护、安全管理和公共服务之间的平衡。通过明确的规则、有效的监督和合理的处罚,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格局。

嵩山景区的管理新规既补齐了生态保护的短板,也强化了旅游安全责任。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的背景下,每一位游客都应成为自然保护的参与者。唯有共守规则,方能实现青山常在、景致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