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观察:围绕新质生产力立法补短板强衔接,吕红兵建言加快完善法治供给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面临法律供给不足的现实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指出,2012年修订的劳动法及配套法规已难以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求,对灵活用工、远程办公等新型劳动关系的覆盖明显不足。这导致平台经济劳动者权益保障缺失、科技人才流动受限,削弱了我国创新生态的活力。 法律滞后的根本原因于技术迭代速度与立法周期的时间差。以科技创新领域为例,虽然现有科技进步法、专利法等构成基础框架,但面对生物制药、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的快速发展,现行法律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平衡、职务发明权属界定诸上存明显不足。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但有关纠纷案件年增长率连续三年超过25%,反映出制度供给的紧迫需求。 针对这些问题,提案提出了系统性解决方案:在劳动法制层面,建议建立科技人才评价与移民制度,优化竞业禁止规则;在科技创新领域,推动专利法与反垄断法协同修订,将新型举国体制纳入法律规范;在企业制度上,完善从天使投资到并购退出的全链条金融法治保障。提案首次提出编纂"科技法典"的构想,这将开创我国专项领域法典化立法的先河。 从国际经验看,德国《科学自由法》、新加坡《可变资本公司法案》等立法实践表明,前沿领域的专门立法能明显提高创新效率。我国若能新兴产业促进立法上取得突破,不仅能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预期,更可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制度优势。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预测,配套法律体系的完善有望使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升30%以上。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既需要技术突破与产业升级的驱动,更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制度环境作为保障。从劳动关系到科技创新,从公司治理到产业促进,构建系统完备的新质生产力法律体系是一项长期工程。以法治之力护航创新之路,才能让新质生产力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