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拟把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这件事办得更硬气

中新网2月27日的新闻里说了,应急管理部打算把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这件事办得更硬气。 这事儿是由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的李豪文司长在27日的发布会上提出来的。他觉得,把报告全部拿出来让大家看,不光是给大伙儿知情权和监督权,更是敲个警钟、提高安全治理水平的好路子。 其实《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里早就写得明明白白,凡是国家层面管的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肯定是全部对外公开的。但地方上管的事故有时候就爱搞小动作,有的该公开的没公开,有的公开了也是拖拖拉拉。 李豪文司长给接下来的工作定了个调子。第一个招是挂牌督办。对于那些大事故、典型的大事故和其他典型的倒霉事,都要让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安委办来牵头盯着办。不但要逼着他们快点结案,还要盯着他们赶紧把报告放出来。至于那些一般的大事故或者小事故,就由省级和市级安委会去管,务必做到该公开的都公开了。 第二个招是调度核查。对地方政府自己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会时不时地随机抽查一下,或者定期查一查进度。要是发现有报告没放出来,或者放出来得太晚了,马上就要去跟踪督办、通报批评。这事儿必须是长期的规矩,绝对不能允许刚公开几天就又收回去的情况出现。 第三个招是考核巡查。把事故调查报告公开的情况直接写进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硬指标里去,逼着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属地责任给扛起来。对于那些该公开没公开的地区,直接扣分不商量。而且在事故处理完了进行整改评估的时候,也把报告公开作为重要的一块来打分。 还有一种烂事儿也得收拾。有些地方为了省事或者别的什么原因,把生产安全事故硬往自然灾害、刑事案件、意外事件这些非生产安全事故上靠;有些地方甚至连调查程序都不走;或者走了程序但就是捂着不报。对于这种睁眼说瞎话的行为会按照统计造假来严肃处理;如果拿这种改头换面的报告放出去造成了严重的误导,那对牵头搞调查的单位和责任人也是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的。 李豪文司长也没忘了保密的事儿。他说如果报告里真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密信息该怎么办?可以按规矩稍微处理一下再放出来看。但绝不能拿这个当借口就不公开了。把这些血淋淋的教训公之于众的主要目的就是告诉大家: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绝对不能再让别人用生命和鲜血去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