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年来,政务APP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社会治理诸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快速扩张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数量偏多、功能雷同、操作复杂、体验不佳等现象。有的应用被强制推广,叠加签到打卡、积分排行等机制;有的把“活跃度”“下载量”等指标与考核挂钩;还有的重复开发、各自为政,导致基层干部反复注册登录、多头填报材料,群众端却“用不上、不想用”。部分应用“建而不用、用而不灵”,既挤占行政资源,也加重基层负担,影响政务服务形象与治理效能。 原因: 一是跟风建设、缺少统筹。有的地区在数字化转型中“重上新、轻整合”,部门条线各自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与接口标准,造成平台割裂、数据重复采集。二是政绩冲动、考核导向偏差。少数地方把应用数量、访问流量当作可展示的“成绩”,把本应服务群众的工具异化为检查考核载体,催生线上留痕竞赛。三是管理闭环不完整。部分应用上线前论证不足,需求调研不深,运维投入不匹配,缺少持续评估与退出机制,导致“越做越重、越用越累”。四是数字素养与流程再造不到位。线下流程未简化就简单“搬上手机”,出现“多一道系统、多一道填报”的叠加效应,技术未能转化为治理增效。 影响: 上述问题带来多重后果。对基层而言,重复填报、频繁打卡挤占服务群众与抓落实时间,增加隐性成本,影响工作质效;对群众而言,应用入口分散、功能不稳定降低办事体验,影响对政府数字服务的获得感与信任度;对治理体系而言,数据割裂导致共享难、协同弱,既不利于科学决策,也可能带来信息安全与合规风险。更值得警惕的是,形式主义从线下转向线上,容易以“技术外衣”掩盖问题,使整治难度加大,出现反弹回潮与隐形变异。 对策: 此次《办法》回应现实痛点,突出“建、管、用、退”全周期治理,传递出政务应用必须以实效为导向的明确信号。其要义在于: 一是立规矩、划红线。《办法》强调规范建设与使用,明确不得随意或重复要求基层填表报数、报送材料,不得将政务APP作为日常考核、督查检查的主要载体,严禁把点赞量、转发量、投票数、学习时长等作为评价依据,为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提供制度约束。 二是促统筹、减存量。推动整合归并功能相近、使用率不高的应用,避免“一个事项一个APP”“一个部门一个入口”。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提升跨部门协同水平,减少群众端和基层端的重复安装与重复操作。 三是重实用、强评估。以群众办事是否顺畅、基层使用是否减负、数据是否一次采集多方共享作为关键标尺,完善上线论证、运行监测、评估考核和退出机制。对“僵尸应用”“形象工程”及时清理,对确有必要的应用则做精做强,提高稳定性与易用性。 四是转导向、改考核。把评价重心从“装机量、在线时长”转向“事项办结率、满意度、问题解决率”,推动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与此相衔接,有关部门需完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推动数据治理规范化,减少基层重复录入。 五是补短板、保安全。政务应用承载公共服务与政务数据,应同步强化安全管理、权限控制与隐私保护,压实主管部门与运营维护责任,防范因粗放建设带来的安全隐患。 前景: 从更大背景看,中央层面此前已就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作出部署,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专门管理办法,标志着政务移动应用治理从“集中整治”向“制度管长远”深化。下一步,制度效力的关键在落实:一上,各地需以问题清单为牵引开展拉网式梳理,对重复建设、功能闲置、考核异化等现象及时纠偏;另一方面,要以流程再造为突破口,推动线下事项简化与线上服务集成同步推进,实现“数据多跑路、干部群众少跑腿”。可以预期,随着统一规范、整合优化、考核纠偏逐步到位,政务应用将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基层负担有望更减轻,数字政府建设将更聚焦便民利民与治理现代化。
整治政务APP乱象不仅需要技术优化,更需要治理理念转变。只有当APP去除冗余功能、回归服务本质,才能真正实现数字赋能与基层减负的双赢。这场改革正在为新时代政务作风建设探索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