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搞了个大事儿,给大家提个醒儿

嗨,最近听朋友说,上海市总工会搞了个大事儿,给大家提个醒儿。3月16日那天,他们发布了个《工会女职工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主要是联合各个部门,盯着那些欺负女职工权益的人。求职的时候问婚育计划、给生育待遇打折扣,还有不给特殊保护的事儿,都得把这些不良行为给盯牢了。 提示函里特别强调了保障平等就业。用人单位招聘的时候啊,除了国家规定的情况外,不能因为性别或者婚育状况就不要人。还有啊,不能设那些限制结婚、生孩子的条件。问信息的时候也别瞎打听。签合同的时候更不能约定不让女职工结婚或者生孩子这些条款。 还说了薪酬和福利待遇要公平。还有特殊权益也不能少。怀孕、生孩子、哺乳的时候不能降工资、辞退或者安排在不合适的岗位上。也不能让怀孕7个月以上的或者喂奶不到一岁的女同事加班或值夜班。除了正常的假期外,产前检查、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哺乳时间这些也都要足额给到位。如果产假期间津贴不够自己之前的工资水平的话,单位要把这部分补上;没参加保险的单位就得按原来的工资标准支付。 对经期的女生也得照顾一下劳动强度。更年期的女性身心健康也要关注。用人单位要把保护制度建起来,环境要改善好,定期培训安全卫生知识还有心理健康这些事儿。每年安排一次妇科检查呢,重点查乳腺和妇科疾病还有更年期保健等项目。建立防止职场性骚扰的制度渠道畅通了。有条件的单位还得建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这些设施。 鼓励试点“生育友好岗”呢,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灵活休假都可以试试。帮助大家平衡工作和家庭。集体协商机制也得落实好啊,集体合同也得签起来。针对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呢,平台企业也得跟女性签协议明确规则了。算法和规则调整的时候得考虑她们的生理特点和排除性别偏见。培训和安全教育也不能少给她们安全感。 上海市总工会还说啊,有问题可以打“12351”这个热线反映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