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11月那场比赛算起,这一输就已经整整13年又4个月了。在昨晚墨尔本的赛场上,我们本想把那个13年的魔咒给打破,结果却又眼睁睁地看着它变成了14年。 比赛踢到0-1落后的时候,裁判报告到底把谁的眼睛给捂住了?全场技术统计摆在那,我们只有1脚射正,对方却有8次射门机会。控球率三七开,萨姆·克尔的头球完全是靠身体和天赋碾压出来的,实力差距确实存在。 可问题在于,当我们在身体对不上澳大利亚的局面下急需一点运气的时候,却被主场哨这堵隐形的墙给挡住了。上半场张琳艳那个绝佳的单刀机会硬是被吹成了体毛级越位,高科技划线咱认了。更离谱的是比赛第78分钟,邵子钦在禁区里到底是怎么倒的?慢镜头显示澳大利亚那个肯尼迪手都搂到她腰上了,脚下还绊了一脚。主裁判跟瞎了似的没看到,VAR也跟死机了一样没反应。这可是淘汰赛,一个可能扳平比分的点球就这么没了。 赛后水庆霞指导那句“不好过多评论”,我听着真憋屈,那分明是把满肚子的火都硬咽下去了。孙雯指导凌晨发的那条动态更是扎心:“我们离打破魔咒,真的只差一点‘公平’吗?” 从2012年那次赢球开始算到现在,我们确实缺了王霜这种级别的球员去抗衡萨姆·克尔。但这不应该成为被欺负的理由!竞技体育里实力决定上限可公平至少得兜住下限。如果实力不够就活该被裁判针对,那比赛还踢个什么劲?直接按世界排名发奖杯算了。 所以别再用“虽败犹荣”来麻醉自己了。我们输在了裁判的“规则解释权”之下,更像是输给了那套维护东道主体面的“潜规则”。现在我就想知道亚足联那份永远不可能公开的裁判报告里到底会怎么定义那一下禁区接触?到底是合理对抗还是他们自己都不敢写进报告里的“那个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