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省太原市有个国企领导,因为经济纠纷跟合作方打了起来,还动了手把人打伤了。当地公安局给他定了个行政拘留三天、罚款300元的处罚,国资委也马上把他停职了。这事儿看着是个单例,其实反映出不少国企领导法治意识淡薄、行为没规矩的问题。 这事儿暴露出权力运行没章法,主要是因为监督和教育不到位。有些国企领导脑子里还是“特权思维”,觉得自己能说了算。企业对他们的教育和考核也是走形式,没人管着他们。 这起事件给国企的名声和当地的营商环境都带来了负面影响。合作伙伴和市场参与者可能会担心碰到“非制度性风险”,这就把隐性成本抬高了。 事后处理只能是治标,想治本就得建立长效机制。第一是选人用人得严格点,把法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都纳入考核;第二是让权力运行透明点;第三是加强法律教育和纪律监督;第四是把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舆论这些力量整合起来一起管。 未来国企改革得往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使劲儿,把法治要求贯穿到管理的全过程。只有这样,国企才能有效防范风险,赢得尊重和信任。 这起暴力纠纷事件给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敲响了警钟:岗位意味着责任,权力必须敬畏规则。只有把制度笼子扎紧、让监督目光照到每个角落,国企才能真正成为法治社会和诚信经济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