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r13 里面最吓人的那些违规操作吧?

咱们来聊聊NR13里面最吓人的那些违规操作吧?虽然说第13.3.1条已经把答案摆出来了,但咱们还是得好好捋一捋。以前啊,大家伙儿都习惯把那些能立马把设备给封掉的危险事儿叫“RGI”,其实就是那个“严重且迫在眉睫的风险”,标准一直管它叫这个名儿。不过话说回来,现在这标准里的表述有点变了,“RGI”这个说法技术上基本不用了,现在大家都改口叫“严重且迫在眉睫的风险状态”了。 咱们先看看设备这块儿。第一种情况特别危险,就是机器没开安全装置就直接跑了。就拿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还有罐体来说吧,如果按照建筑规范的要求连设备都没有就开工,那就是妥妥的大问题。“c”段讲的是功能行不行。光把东西安上去还不行,必须得是正常工作、没人锁着的那种状态。要是因为谁不小心把保护装置给弄坏了,或者有人瞎动手动脚干扰了运作,那不管是谁干的,都得拿出规范、标准或者是官方的操作程序来当证据才行。“e”段主要讲听不听专家意见。要是检查报告说这设备不能用了,那照样被认定是“严重且迫在眉睫的风险状态”。 对了,PLH给的建议也很关键。要是他们建议退圈了,为了保证生产不断链,雇主可是要负全部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的哦。 再来说说锅炉这块儿。因为锅炉这东西破坏力度太大了,所以条件比较特殊。第“b”款里说了,定期检查拖一拖都不行,本身就属于严重的情况。压力容器、管道或者罐体要是迟到了顶多是个行政违规的事儿,但锅炉就不一样了,搞不清状况赶紧停工才是正经事。“d”段特别强调水位控制的重要性。一旦没水了或者是控制失灵了,那就容易因为过热和机械损坏引起爆炸。 最后“f”段把安全和人的能力给绑在了一起。要是让没经过正规培训的人去管锅炉,那就是人为失误的大头,后果肯定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