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活动加快,行政争议的数量和类型更加多样,涉企执法、征地拆迁、行政处罚等领域更易引发矛盾。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把问题解决在诉讼之前、把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稳定社会预期、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课题。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与司法部联合发布2025年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情况及行政复议发挥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情况。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负责人表示,行政复议的优势在于作为政府内部的自我纠错机制,能够更高效、更直接推动争议实质解决。问题层面看,一些行政争议并非单纯的法律适用分歧,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裁量不当、久拖不决等问题叠加,最终在群众和企业端集中显现。有的案件表现为查封扣押期限过长、处置不及时;有的集中在征地审批与拆迁补偿协商不畅;还有的表面争点是补偿金额,实质诉求却涉及企业持续经营、项目审批衔接等综合性安排。如果只停留在“就案论案”,容易导致纠纷反复、成本上升,影响企业经营和群众获得感。
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与创新,说明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持续努力。利用行政复议的自我纠错功能——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既能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规范权力运行。面向未来,继续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将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更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