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登高车和升降机作业算不算高处作业,得持证不?这问题确实有点麻烦,经常让人搞不清。记得2020年8月,应急管理部公开征求《特种作业目录》的意见,想改一下高处作业的定义。以前那个定义说的是专门或者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方干活,现在改了,直接说是只要在2米以上,并且有可能掉下去的地方作业,就算高处作业。这个改动要到2026年5月1日才正式生效。 在2026年5月实施之前,国家标准GB3608-2025把高处作业的定义给改了,直接就是说在2米或以上高度、有可能坠落的地方干活。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那边之前也回答过类似的问题,说临时或者偶尔去高处干点活,虽然不用专门考证,不过也得注意安全防护。毕竟高处作业风险大。 其实登高车上的工人、去罐体顶部加固还有临边防护的作业面干活这些情况,都属于高处作业范围。以前专家解读说这类情况不算高处作业,但现在标准改了,都要按新规来。所以我建议,无论是登高车还是升降机作业,最好都先把证给办了。 还有一个好消息是,应急管理部在2020年8月份发了那个征求意见稿后,又在7月18日印发了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这6个标准针对了一些重复考证的问题。比如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这一类的岗位,在培训的时候已经把高处作业的内容给包含进去了。以后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人员干本职工作的时候,就不用再单独去考高处作业的证了。这不仅省事了,还减轻了大家的负担。 最后我想说一句,虽然新规定2026年5月才实施,但本着从严管理的态度,我还是建议大家在登高车、升降机上干活的时候最好先持证上岗。临时或者偶尔去搞点登高活儿也得小心点,最好还是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