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国家发展规划法的最新解读。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负责人最近说了,通过制定这部法律,咱们要把党领导编制规划的经验上升到法律层面,更好地利用法治来稳固根本、稳定预期、利于长远。说起背景,这法律是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现在已经正式施行。回顾一下咱们过去领导编制了十五个五年规划,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贫穷到温饱再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这可是治国理政的宝贵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所以这次通过法律把这个经验确立下来,就像给咱们工作上了一把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再说具体规定,法律规定了制定程序和内容要求。这些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形成了党中央出建议、国务院做纲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一套流程,前期研究、听取意见这些环节都已经很成熟了。法律就是把这些管用的做法固定下来。比如前期研究要深入全面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问题;草案编制要考虑资源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听取意见要坚持问计于民。通过这些程序上的规范,咱们就能保障规划的高质量。 为了提高实施效果,法律还从其他规划和政策协同保障以及完善实施机制两方面做了规定。其他规划要落实国家发展规划,财政金融政策要服务于国家发展规划;中央财政资金还要优先保障重大任务和工程。此外还加强了监测评估和监督。比如在中期和结束前都要评估并向人大报告结果;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也要监督实施情况。 最后说一下这次法律的一些调整。跟以前审议的草案相比,增加了统筹各级各类规划和地方规划的内容。主要是因为现在各级各类规划太多太杂还重复交叉,影响了质量也给基层增加了负担。这次法律通过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和加强衔接协调来解决这个问题。 总的来说这次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出台是个好事儿啊!